号: 003187835/202505-00031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5-14 发布日期: 2025-05-14 10:0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文字解读】《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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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5-14 10:0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1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宿州市老龄办印发《实施方案》(宿老龄办〔2025〕1号),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制定依据为省老龄委《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实施方案》(皖老龄〔2025〕1号)、市委市政府有关老龄工作部署,结合宿州本地实际制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推进新时代“银龄行动”,激活老年人力资源,引导老年人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社会建设,实现老有所为,同时助力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健康宿州等建设,完善老年友好型社会体系,提升老年人获得感与幸福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起草初稿。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重要回信精神,扎实推进新时代“银龄行动”,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在对全国老龄委和省老龄委有关文件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于2025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对我市近年来开展的“银龄行动”进行调查研究,2025年4月结合我市实际,完成《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

征求意见。2025年4月21日至22日,书面征求了市委宣传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老干部局、市残联、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司法局、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32家市老龄委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在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

合法性审查。2025年4月23日,市民政局政策法规科对《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正式印发。2025年5月13日正式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2025年:启动筹划工作,市直及县区相关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项主题活动,60%以上城乡社区建成“银龄行动”志愿服务队伍;2026年:实现“银龄行动”规范化、制度化运营,成为常态化老年志愿服务项目;2028年:建成机制健全、管理规范的工作体系,打造宿州“老有所为”特色服务品牌。

五、主要内容

核心推进“六大行动”,各行动明确参与主体、服务内容及责任单位:

社区治理行动:组织老党员、离退休老人等参与基层治理、移风易俗、纠纷调解、关爱帮扶等,开展银发巡逻、互助养老、扶残助残等志愿服务。

乡村振兴行动:发动老专家、老农技人员、老企业家等,开展农技指导、产业培训、电商服务,为乡村发展建言献策、贡献“银龄智慧”。

健康服务行动:组织退休医护、健身教练等进社区,开展健康科普、健身指导、康养服务,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科普宣传行动:依托科技活动周等载体,实施“银龄教师行动计划”,面向群众和青少年开展科普宣讲,提升全民科学素养。

法律维权行动: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矛盾调解、防养老诈骗等服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红色传承行动:发挥“五老”人员优势,开展理论宣讲、党史教育、英烈事迹传播,传承红色基因,加强青少年思想引领。

同时完善两项基础工作:一是建强示范项目,融合国家战略和省老龄委部署要求培育宿州特色志愿服务项目;二是拓展参与平台,整合老年人才资源,重大公共活动为老年志愿者预留岗位。

六、创新举措

平台机制创新:依托全国“银龄行动”服务平台,搭建本地参与渠道,整合党政、企事业单位、社区老年人力资源,建立“银发人才库”;品牌打造创新:结合省老龄委“皖手行动·壮志银龄”推出宿州特色品牌,各县区结合地方特色开展品牌活动,挖掘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参与保障创新:重大公共活动招募志愿者时为老年人保留一定比例岗位,健全志愿服务组织孵化机制,支持依法登记。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领导体系:市老龄委统一领导,市民政局(老龄办)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及县区具体实施;经费保障:经费争取纳入年度预算,鼓励社会公益捐赠参与;制度建设: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等制度,加强培训与服务规范;激励与评估:建立精神奖励为主的褒奖机制,加强活动质量与经费绩效管控,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定期开展实施情况评估;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单位每年11月底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


咨询单位:宿州市民政局老龄办

咨询人:段志倩

咨询电话:0557-325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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