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835/202505-00030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5-13 发布日期: 2025-05-13 10:59
文  号: 宿老龄办〔2025〕1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宿州市民政局老龄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255039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5-13 10:5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1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老龄办〔20251


各县(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重要回信精神,扎实推进新时代“银龄行动”,现将《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513日 

 

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老龄委《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实施方案》(皖老龄〔20251号)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5年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县(区)老龄委做好“银龄行动”筹划安排,推动“银龄行动”有序启动。各县(区)民政局(老龄办、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每年至少开展1项主题活动,60%以上的城乡社区拥有“银龄行动”志愿服务队伍。2026年,“银龄行动”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成为长期开展的老年志愿服务项目。2028年,“银龄行动”机制健全、制度完备、管理规范,成为我市老年人社会参与、老有所为的重要品牌。

二、重点任务

在持续推进《关于深入开展“银龄行动”的通知》(皖老龄办〔20225号)确定的“六大行动”基础上,创新开展具有宿州特色的新时代“银龄行动”。

(一)高站位谋划,围绕“老有所为”实施“六大行动”。

1.社区治理行动。坚持党建引领,鼓励各地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托基层老年协会等涉老组织,广泛发动城乡社区老党员、离退休人员、活力老人共同参与社区治理。鼓励老年志愿者参与基层民主监督、移风易俗、纠纷调解、文教卫生、体育健身、探访关爱等活动。结合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和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等,为老年人参与“银发巡逻”、儿童托管、互助养老、探视走访、扶残助残等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场地支持、业务指导等便利条件。支持具备相应条件的老年人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社会工作部,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老干部局、市残联、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2.乡村振兴行动。积极引导离退休人员、老科技工作者、老企业家等回乡参与乡村振兴,助力“千万工程”。组织涉农老专家学者、老农业科技工作者等,通过举办农业产业培训、农技知识辅导、田间实景课堂等志愿服务,为广大农民提供农作物育种(苗)、牲畜改良、农产品深加工、电商营销等专业技术咨询和服务。鼓励银龄人才积极通过“村民议事会”等形式建言献策,为乡村振兴注入“银龄智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康服务行动。组织退休老医生(师)、老护士(师)、老药师向公众开展巡诊、义诊、会诊等志愿健康服务,宣传疾病预防、养生保健、营养膳食、疫情防控等健康知识,引导广大群众不断提高健康素养,践行健康生活方式;组织退休老运动员、老教练深入城乡社区,指导各类人群开展体育活动,提升全民健身效果,服务健康安徽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体局,配合单位: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科普宣传行动。组织老科技工作者依托科技活动周及相关赛事,深入城乡社区和校园开展科普知识宣讲等活动,培养青少年科学兴趣,提升人民群众科学素养。组织退休老教师参与“银龄教师行动计划”,服务教育强市建设。(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法律维权行动。组织法律工作者以志愿服务形式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监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民事调解、防范涉老诈骗等活动。依托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乡镇司法所、村(居)委员会帮助老年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发现的侵权线索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为权益遭受侵害的老年人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和范围的案件依法提供法律援助。(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法院、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红色传承行动。组织“五老”人员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宣讲,深入校园开展党的光荣历史、英雄烈士精神事迹宣讲,教育青少年增强爱党爱国意识和报国情怀。发挥老年人言传身教和率先垂范作用,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传承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鼓励老艺术家、老文艺工作者、非遗传承人等开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老干部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高标准推进,聚焦目标任务搭建服务平台。

7.积极探索“银龄行动”示范项目。“银龄行动”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乡村振兴、科教兴国、健康中国等国家战略相结合,延伸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更多领域。积极组织参与“银龄行动”省内互助计划。引导市管各涉老社会组织分领域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性强、有宿州特色、有引领作用的老年人志愿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有效拓展“银龄行动”平台渠道。依托全国“银龄行动”信息服务平台,探索构建老年人参与“银龄行动”的方式和渠道,促进供需精准对接。鼓励各地整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社区老年人力资源,充分利用各地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阵地,聚集“银龄人才”的优势,按需设立本级“银龄行动”志愿服务队。重大公共活动和服务需招募志愿者的,结合实际为老年志愿者保留一定比例岗位。(责任单位: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高质量落实,突出品牌建设强化组织管理。

9.持续提升“银龄行动”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银龄行动”志愿者招募、注册、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等制度,进一步明确行为准则、服务规范和权利义务。健全“银龄行动”志愿服务组织孵化机制,指导支持其初始运作、发展成熟。强化“银龄行动”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对“银龄行动”志愿者的培训,普及老年志愿服务知识,提升“银龄行动”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聚力打造“皖手行动·壮志银龄”特色品牌。“皖手行动·壮志银龄”为主题,引导各地各部门依托有关高校和各涉老社会组织开展理论研究,不断丰富“银龄行动”内涵和组织形式。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行业特点的品牌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更多老年人积极参与“银龄行动”。及时挖掘典型案例,总结推广经验,宣传先进事迹,提升“银龄行动”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配合单位: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市“银龄行动”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市民政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协调推进,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具体组织实施。各级民政部门(老龄办、老龄事业发展中心)要把“银龄行动”作为老龄工作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加大要素保障,积极将“银龄行动”经费统筹列入年度预算,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捐赠、公益创投、合作协办、“五社联动”等方式投入参与。制定老年志愿者保障应急预案。优化激励措施,制定完善以精神奖励为主的褒奖机制。加强活动质量控制,管好项目经费,做好经费绩效评价。加强“银龄行动”统计工作,建立“银龄行动”信息共享机制。市民政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定期对“银龄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民政局(老龄办、老龄事业发展中心)于每年1110日前报送本单位“银龄行动”开展情况报告和典型案例。

联系人:市民政局老龄办段志倩,联系电话:0557-3255039,邮箱:ahszllb@163.com

 

附件:1.“银龄行动”标识(全国统一)说明

2.“银龄行动”志愿服务队队旗(全国统一)说明

3.安徽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1  

“银龄行动”标识(全国统一)说明

      1.标识通过抽象展开双臂跳跃的人的形象,展现了活力、热情和开放的态度。通过其动作和姿态,感受到一种积极向上和乐于参与的精神,与老年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活动,贡献自己时间和经验的形象相符。

2.心形代表爱、关怀和情感的投入。在老年志愿者的背景下,象征着他们对社会、对他人以及对生活的热爱和关怀。老年志愿者通过志愿服务,传递温暖和关爱给需要帮助的人。

3.数字“99”意味着长久和永恒,代表老年志愿者持久的服务精神和影响力。五个五星象征着高质量的服务,寓意对老年志愿者无私奉献的高度赞扬。

4.标识通过抽象的艺术形式,传达了老年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公益活动的精神,体现了老年人对生活的积极态度、无尽的爱心和智慧,以及他们在服务中所展现出来的卓越品质。

  

附件2

 

“银龄行动”志愿服务队队旗(全国统一)说明

1.队旗主色调为红色,辅助色为橙色,红色和橙色通常代表着活力、热情和积极的能量,传达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形象。

2.队旗运用弧形向上的线条象征着进步、成长和发展,预示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3.红色和橙色的热情与活力,结合弧形向上的线条,象征老年人虽然年长,但仍然拥有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对生活的热爱。

4.队旗整体画面创造性地表达老年人群体内在的力量以及社会对他们提供的各种帮助和支持。


    安徽省老龄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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