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
5月12日,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目前全市社会组织数量达到3339家,覆盖社会治理、社会事务、社会救助等方方面面,在各行各业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新形势下,对于社会组织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社会组织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亟需解决。日前,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皖民管字〔2025〕4号),为我市制定《举措》提供了依据。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多处提到社会组织工作,是新时期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出台《举措》,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在社会组织领域的全面领导,严格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审查,加强社会组织内部建设和监督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发展,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文件起草:市民政局于2025年4月开始《举措》的起草工作。
(2)意见征集:4月22日至24日,征求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和各县区民政部门意见建议。
(3)合法性审查:4月28日完成合法性审查。
(4)会议审议:5月6日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5)正式印发:由市民政局、市委社会工作部等5个部门进行会签,5月12日正式印发《举措》。
四、工作目标
在社会组织领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着力解决当前社会组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助力社会组织发展。
五、主要内容
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举措》对以下三个方面作出了规定:一是坚持在管行业的同时也要管党建,加大党组织的组建力度,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督促社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二是坚持党建入章,把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作为章程必须内容。三是严格人选审查,审查负责人人选政治标准、业务能力等任职资格。
为严格登记审查,《措施》规定了两项要求:一是在社会组织申请成立登记时进行事先告知,明确权利义务。二是明确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职责。
在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方面,《措施》共分四项要求:一是建立内部机构、述职等内部管理制度。二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发挥作用作出规定。三是对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四是规定了社会组织资产管理和内部矛盾纠纷调处等事项。
在管理和监督上,共有五项举措。一是明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需报告的内容和报告流程。二是聚焦年检工作,强化年检结果运用。三是严格社会组织收费行为。四是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论坛节庆展会等活动,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
在积极引导发展方面,共有四项保障。一是提出落实社会组织优惠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激发积极性。二是支持重点领域社会组织发展。三是提供培育支持,推进社会组织品牌建设。四是引导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助力乡村振兴。
六、创新举措
一是实行社会组织申请成立登记事先告知提示,制定《宿州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成立登记事先告知书(示范文本)》和《宿州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成立登记捐资承诺书(示范文本)》。
二是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帮助新成立社会组织更好发展。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计划
市民政局将结合《若干举措》,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法规政策解读,扎实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行动,引导广大社会组织知法懂法守法,提高社会组织规范化运行的意识和能力。同时,指导各县区按照《若干举措》要求,推动各项措施逐步贯彻落实,助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政策咨询单位:宿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咨询人:王子任
咨询电话:0557-325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