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工作指引(试行)》解读
2026年1月23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宿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现将《指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一)制定背景
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进一步优化我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破解传统评标评审模式中可能存在的“熟面孔”“人情分”等难题,亟需通过制度创新,提升评标评审的独立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二)制定依据
本《指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以及《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双盲”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指引》的出台,是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动“放管服”改革、构建公平透明交易环境的重要举措。其核心意义在于:
提升公正性:通过物理隔离和随机匹配,从源头上减少人为因素对评标结果的干扰。
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发展环境,提振市场信心。
共享专家资源:打破地域限制,实现全省乃至跨省专家资源的优化配置,缓解部分专业专家数量不足的问题。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指引》的起草过程严谨规范,充分考虑了政策要求和实际需求:
启动起草:市公管局、市财政局在深入学习国家和省关于远程异地评标最新政策精神的基础上,于2025年底启动《指引》起草工作。
形成初稿:充分调研我市各县区远程异地评审现况,结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实际,形成了《指引》初稿。
征求意见:书面征求了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相关市场主体意见,对合理建议予以吸收采纳。
审议印发:经市公管局、市财政局充分讨论完善后,于2026年1月23日正式印发施行。
四、工作目标
旨在建立一套规则清晰、流程规范、运行高效的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工作机制,推动“双盲”评审常态化、跨省评审协同化,确保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过程更加独立中立,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五、主要内容
《指引》共四章十四条,重点围绕“谁来用、怎么用、用什么方式”进行了规范,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三种评标模式,分类施策
省内“双盲”异地评标:统筹全省专家和工位资源,实现“专家不知评何项目、招标人不知专家在何地”的“双盲”评审。省定项目必须采用;鼓励拟抽取市外专家的项目采用。
市内“双盲”评标: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专家、匹配工位,实现市域内的“双盲”评审。适用于无抽取市外专家需求的项目。
跨省远程异地评标:与已签订合作协议的外省地市共同完成评标。有跨省合作需求并经申请同意的项目可采用。
(二)优化操作流程,强化保密
“双盲”项目:专家抽取严格限定在评标开始前24小时内进行(省级“双盲”项目需在评标开始20小时前完成申请推送),确保信息最小范围知晓。
跨省项目:需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由交易中心协调落实。
(三)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合力
项目实施主体:负责明确评标方式、编制招标文件、提出专家抽取申请。
交易中心:负责系统运行维护、场地技术保障和跨省协调工作。
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全程监督,处理投诉,查处违规行为。
六、创新举措
跨省合作资源共享:积极推动与徐州、济宁等淮海经济区城市的跨省评标合作,主动融入区域协同发展,响应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推进远程异地评标的工作号召。
模式选择灵活多样:提供省内“双盲”、市内“双盲”、跨省远程三种模式,由项目实施主体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自主选择,兼顾了规范性与灵活性。
七、保障措施
技术保障: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确保电子交易系统和远程评标系统的稳定运行,为评标工作提供可靠技术支撑。
场地保障:按照标准配备远程评标工位,满足音视频实时交互、全程监控等需求。
监督管理:各级监管部门将加强对远程异地评标活动的监督,依法依规处理投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帮助各方主体熟悉掌握《指引》内容和操作流程。
八、政策咨询
解读机关: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30619
政策咨询科室: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监督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