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香龙解读《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管理指导意见》
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标投标环境,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出台了《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香龙对办法展开解读,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15年8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要求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17年2月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24号),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根据《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指导建立健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管理机制,起草了《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管理指导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管理机制,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24号),结合宿州实际,我办制定了《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管理指导意见》。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皖公管联办〔2021〕2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管理指导意见》。
2021年11月13日,草拟初稿。
2021年11月18日,通过宿州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发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2021年12月21日,征求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2021年12月31日,经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2021年12月31日,通过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性审查,正式印发《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管理指导意见》。
四、工作目标
指导建立健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标投标环境。
五、主要内容(任务)
(一)明确了建设信用体系的基本原则,应遵循依法实施、公开透明、互认共享的原则。明确了信用体系建设的职责分工:我市各级公共资源综管部门的分工及公共资源交易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阐述了信用信息的类型主要包含有基本信息、惩戒信息、奖励信息及承诺信息,说明了几种信息主要包含的内容。说明了信用信息的归集方式、工作流程。
(三)说明了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的内容、期限及所依托的平台。
(四)说明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如有违法违规、未依法履行约定义务的情况应当被采取的惩戒措施。
(五)说明了信用信息的处理时间及提出异议、接受异议后的修复、更正方式。
(六)明确施行交易信用承诺制,去除交易“门槛”,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基础支撑,对交易活动监测预警,相关信用信息及时推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充分利用中心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平台载体积极开展诚信教育。
(七)包含信用信息管理、使用、归集、公开过程中若有出现不合理使用、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情况处理方式。
六、创新举措
厘清责任主体,明确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单位的监管职责,完善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职责分工和信用管理,强化信用体系公开、共享及运用。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考虑
下一步,督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相关工作,明确维护交易主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