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市直各单位:
为落实我市重点工作任务,加快公共资源交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促进区域远程异地评标合作,实现评标评审专家资源共享。我市将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开展,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并结合市场调研情况,在项目进场交易登记时确定评标专家专业类别和区域,申请远程异地评标。共享优质专家资源,使专家更专业,提高评标评审质量,保证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以下项目类别,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一)项目专业性强,所需评标专家专业数量稀少,本地专家不易抽取的。相关专业如下:水利水电、园林绿化、古建筑修缮等相关的工程类;电子元器件、起重运输机械、车辆、其他专用电子与机械设备、医疗设备、电梯、消防设施、广播电影电视等货物类;工商管理、物业管理、金融、法律、档案管理等服务类。
(二)进场交易项目预算价达到以下标准的,需要抽取外地评标专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
三、各县(区)要深入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借助于安徽省远程评标调度系统,加强市内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市县之间、县区之间常态化开展远程评标。加强远程评标工位建设,按交易量适当配置远程评标工位;加强协调沟通,保证服务质量。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开展情况,使用项目数量将纳入对县区交易平台考核。
四、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全市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并负责评标专家远程异地评标考核。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协调推进和综合监管。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2021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