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保证金收退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保证金收退工作的通知
各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保证金收退工作,根据《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及保证金专项整改要求,结合《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考评细则(暂行)》规定,现将规范保证金收退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证金收退管理
代理机构负责办理保证金收退工作。
二、保证金收退流程
保证金退款分为建设工程类、政府采购类及产权交易等其他类,各代理机构需要严格按照流程办理网上退款工作。
(一)建设工程类保证金
1、非中标候选人保证金,中标候选人公示后次日办结。
2、未中标候选人保证金,中标结果公示后次日办结。
3、中标人保证金,合同公开后次日办结。
4、招标异常项目保证金,流标公示后次日办结。
(二)政府采购类、产权交易及产权交易等其他类保证金
1、未中标人保证金,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次日办结。
2、中标人保证金,合同公开后次日办结。
3、招标异常项目保证金,流标结果公示后次日办结。
(三)网上退款流程
见附件:保证金退款操作手册。
三、其他要求
1、提高退款时效。代理机构按照退款节点及时准确地将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主体,次日将退款凭据传送至交易中心财务科。
2、加强监督考核。对于未按规定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的,按照《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考评细则(暂行)》进行考评。
3、保证金收退流程自2021年6月份实行。
附件:保证金退款操作手册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5月11日
联系电话:信息技术科 3030178;人事财务科 3033216 。
附件:
保证金退款操作手册
1.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保证金退款
点击新增退款,选择要退款的项目,注意(第一次退款的退款状态选择为未退款,后续第二次、第三次退款选择退款状态为已退款)
2、按要求选择退款单位,本次退款单位选择自动退款,本次不退的单位选择不退款。(按照宿州市保证金管理办法执行退款操作,建设工程分三批退款,政府采购分两批退款)
3、退款单位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提交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可以在列表中点击退款明细,点击明细查询,可以看到此笔退款是否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