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6001862/202111-00007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气象局
成文日期: 2021-10-30 发布日期: 2021-11-02 09:12
文  号: 宿政办秘〔2021〕35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规范性文件】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咨询机关: 宿州市气象局业务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7-2331021

【规范性文件】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宿州市气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11-02 09:1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1

【规范性文件】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宿政办秘〔202135

 

各县、区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211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在粮食安全、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活动及应急工作中的服务保障作用,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宿州提供坚实保障,经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2025,形成组织完善、职责清晰、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决策指挥、效果评估等关键技术应用取得新进展,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全人工影响天气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人工增雨(雪)影响面积覆盖全,保障粮食安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活动保障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的成效更加显著。2035,我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服务综合能力进入省先进行列。

二、主要任务

(一)保障粮食安全及特色农产品生产开展冬小麦、夏大豆、夏玉米等粮食生产砀山酥梨、萧县葡萄、灵璧花生、泗县山芋等特色农产品抗旱、防雹作业,强化动态监测,减轻灾害损失,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农业农村气象局和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大力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基础保障能力,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常态化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发挥其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库增蓄水、空气质量改善等方面的作用。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气象局、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局和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重大活动和应急保障服务。建立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保障体系,完善军民联合应急保障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助力森林防灭火、空气重污染防治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重大活动需要,开展空地结合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气象局、应急生态环境林业局、区战备建设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监测指挥体系。十四五期间,埇桥区、灵璧县、萧县各建成X波段多普勒天气雷达1部,在全市建设城市、旅游景区等生态气象环境监测站20套,在重点粮食生产区域、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六要素自动气象观测站12套,结合高分、气象卫星资料,建设布局合理、监测精密、技术先进的立体探测系统,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提供基础支撑。2025年,建设完成市级人工影响天气智能指挥中心,四县一区分别建成人工影响天气智能指挥分中心,全市建设15个标准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现场指挥室,形成上下协作、精准高效的人工影响天气智能指挥体系。气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增强作业保障水平。加快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地面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推进火箭、地面焰条播撒系统等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监测与作业一体化的智能物联站点。2025年,区建设完成人工影响天气地面标准化作业点不少于3个、智能物联网火箭发射架不少于3部、地面焰条播撒系统不少于3套、燃气炮不少于1套。积极对接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开展高性能增雨飞机作业,加大改善空气质量作业力度。引进无人机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新方式、新手段,构建飞机、无人机、火箭、地面焰条播撒系统燃气炮组成的空地立体作业网气象局、发展改革委、数据资源管理财政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综合监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强弹药运输、存储、使用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建立弹药专业化、规范化存储制度,建设弹药存储标准化库房,将弹药存储场所纳入公共治安管理范畴。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智能化平台建设,实现对作业站点、作业装备、运输车辆、弹药库房等关键部位的远程监控和实时风险监控预警。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人民政府和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七)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和作用,全面加强对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区域协调。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落实财政保障。将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纳入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规划,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积极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落实人工影响天气监测、指挥、保障、地面作业及高性能增雨飞机作业经费。人民政府和发展改革委、财政生态环境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作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社会化作业服务体系。强化对基层作业队伍的管理,重点开展技能竞赛,大力提升队伍素质着力培养人工影响天气技术人才。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落实津补贴政策,保障合理待遇,稳定作业队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气象局、科技财政总工会和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科普宣传。将人工影响天气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2025年,完成埇桥区现代农业示范园人工影响天气科普教育基地埇桥区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科普馆的建设,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教育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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