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第六届人大会议第四次会议第93号建议办理情况

文章来源:宿州市公安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10-13 10:03 责任编辑:信息公开

张学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城乡电动三四轮车治理”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现状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价格低廉、轻便、快捷等特点,成为人民群众的重要出行方式之一。根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摸底编号掌握,全市现有国标电动自行车27.8万辆,过渡期临牌电动自行车129.43万辆,电动三四轮车约108万辆。据初步统计,各大销售点售卖车辆有98%以上为外省流入,多是山东潍坊市、江苏徐州市、河南驻马店市、浙江台州市等地生产。当前在用电动三四轮车主要用于生产生活、接送孩童,驾乘人员多为老年人,安全意识较为薄弱、身体状况较差,加之电动三四轮车受制于生产技术和生产成本,总体质量较轻,车辆防护能力较差,一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为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近年来,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公安厅部署要求,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积极主动担当作为,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取得初步成效。

二、电动三四轮车管理工作前期开展情况

(一)强化综合治理。市公安局推动市安委会、市联席会议于2024年8月联合印发《宿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夯基固本除患铸安”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将电动三四轮车管理作为重点工作予以推进。提请市政府制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欧冬林任组长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提档升格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依托市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四轮电动车治理工作的通知》《全市农村电动三四轮车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电动三四轮车全链条治理的实施意见》,按照“政府主导、协同共治”的原则,以“消减存量、遏制增量、保障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联合宣传、工信、市场、司法、教育、文旅、住建等部门,进一步强化电动三四轮车全链条管理。印发《宿州市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将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治理行动纳入“六大整治行动”予以重点部署推进,同时推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工作“五四二一”工作法(即:“五”个一:一张表、一封信、一个承诺书、一个手册、一编号亮尾;“四”见面:见车、见人、见家属、见卖家;“二”清楚:底数清、责任清;“一”个底线:守住不发生负面舆情的一个底线)。

(二)加强秩序管控。全市公安系统围绕电动三四轮车路面通行秩序管控,在城区重点严管路段和医院、学校、商圈、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设点,以点连线、以线带面,精准查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闯红灯、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在农村婚丧嫁娶、逢集等群众集体外出活动时段,在交通事故多发易发路段,不定期开展整治,严查严处电动三四轮车醉驾、违规载人、逆行等违法行为。组织民警有针对性的开展设卡检查和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合理调整警务安排,组织巡逻布控,开展“游击战”,确保工作不留死角,切实起到震慑作用。针对快递从业人员交通违法行为,通过通报交通违法情况、约谈责令整改等措施,与企业双管齐下,对快递从业人员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教育,形成严管态势。2025年以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统一行动50余次,劝导10余万辆,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2250起,逆向行驶3246起,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15.8万余起。

(三)深化安全宣传。交警支队建立“一村一交警”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形成“村委”“两站两员”、交警、派出所等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力量联动新机制,打造村村有警全覆盖、基础信息全掌握、服务群众零距离、消除隐患全方位、交通知识全普及的农村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新格局,目前,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均实现一村一交警。积极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进课堂活动,精心组织形式多样的“知危险 会避险”主题宣传教育活动100余场次,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引导学生和家长不购买、不乘坐、不使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在乡镇社区广场、较大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农民丰收节、民俗节等重要节点开展现场交通安全主题宣传,通过播放警示案例视频、改编传统曲目、讲解出行注意事项等方式,构建“可视、可听、可感”的场景式宣传氛围。2025年以来,推动基层党组织通过“板凳会”“村民大会”“围炉夜话”等形式,开展落实“基层党组织真心为民劝”等宣传活动200余次,对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和农村务农务工人员“点对点”发放宣传警示教育“一封信”5万余份,通过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短视频、农村“大喇叭”、村组微信群、警民议事厅微信群等渠道推送各类警示宣传案例500余次。

(四)持续摸底建档。根据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落实街道、乡镇政府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公安交管部门会同街道、乡镇政府,重点针对车辆性质、驾驶人年龄、主要用途、销售渠道等基础数据开展全面摸排,并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建立登记台账,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划内电动三四轮车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结合我市实际,研发电动三四轮车登记微信小程序,对电动三四轮车全面开展信息录入,建立“电子化”台账,推动我市电动三四轮车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摸排108万辆,编号107万辆,录入微信小程序76万余辆,电动三四轮车基础性摸排工作初步完成。

(五)强化督导问责。宿州市制定《农村电动三四轮车整治专项攻坚行动四条刚性措施》《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电动车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工作方案》,对涉及电动二三四轮车的亡人事故,严格落实复盘倒查工作机制,对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任心不强严格追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各县区电动三四轮车治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将督查情况通过联席会议印发各县区。针对所有涉及电动三四轮车的亡人交通事故,下发督办通知,进行深度复盘分析,核查乡镇政府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市场监管、公安交警、派出所等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的从严追责问责,2024年以来,共下发督办单25次,追责56人次,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管控措施不实的8个乡镇、6家单位挂牌督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规范管理。主动对接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会商界定电动三四轮车法定职责问题,对相关部门管理职责进行明确,加强生产、销售源头监管。对符合国家机动车标准并已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通过设立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推行网上办理等措施,优化登记上牌环节,限期进行登记上牌;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稳妥落实过渡期要求,确保不合规车辆顺利退出市场;同时综合评估本地电动三四轮车保有量和风险,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提请政府科学设定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及过渡期政策,推动做好不合规车辆淘汰退出工作。

(二)加强路面管控。充分发挥农村派出所、“两站两员”机制优势,紧盯“一早一晚”、农忙时节等重点时段及学校、集市、穿村过镇的国省道路口等重点部位,及时劝导电动三四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加强对违法载人违法行为劝导。加强路面显性用警,健全完善“队所协作”机制,依托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路口治理,充分发挥“小兵团、小区域、小专项”以及融合执法作战优势,严查严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电动三四轮车“至多搭载1人”要求,持续加大查纠劝导力度,对违法驾驶行为形成强有力震慑。

(三)突出宣传引导。发挥基层党委政府、村(居)镇(街道)干部、包村干部人熟地熟优势和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机制平台作用,着力推行“精准宣、上门教、当面劝”的宣传劝导模式,工作中重点宣传符合国家机动车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依法登记上牌并具备驾驶资质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道路行驶。积极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针对老年人的出行避险救助知识宣传和社会人群真心劝导活动,合力推动“基层党组织真心为民劝、子女后代真心孝顺劝、邻里乡亲真心敬老劝、老人之间真心为友劝”,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老人、劝导拒绝骑乘电动三四轮车的浓厚氛围。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对教职工和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教职工和学生按规定要求驾驶、乘坐电动三四轮车,鼓励有条件的学生乘坐校车或公共交通工具上下学。

(四)强化摸排建档。持续深入开展电动三四轮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工作,保持数据动态更新,始终做到底数清、责任清。对60周岁以上驾驶电动三四轮车人员,由属地村(居)干部向当事人亲属通报情况,讲明危害,督促其亲属加强日常监护提醒。进一步推动邮政管理、住建、残联等部门对快递、环卫、园林绿化等行业和残疾人群体使用电动三四轮车情况进行摸排,通过“三见面”(见车、见人、见单位)的方式,建立完善动态基础台账。联合教育部门对学生上下学乘坐电动三四轮车信息进行摸排统计,“逐校逐班”登记造册。

(五)深化协同共治。积极推动“平安办”、“安委办”、“文明办”将电动三四轮车全链条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倒逼基层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探索建立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淘汰退出机制,督促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车主限期报废车辆。联合邮政管理、住建、残联等部门共同做好快递、环卫、园林以及残疾人用车等特殊行业和群体电动三四轮车的规范管理,积极倡导推动统一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统一车辆外观标识、统一备案上牌,规范从业人员驾驶资格等方式,逐步推广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快递配送、环卫作业及残疾人使用车辆,推动原有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退出使用。进一步优化公共交通网络,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公交班线,积极推动定制公交,优化农村居民出行方式,改善农村道路出行环境。优先保障学校周边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鼓励有条件的学生乘坐校车或公共交通工具上下学。

(六)推动科技赋能。积极借鉴山东烟台经验,整合全省各地“智慧交通”、“天网”、“雪亮工程”等视频监控资源,探索建立电动三四轮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系统,构建“一报警三响应”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公安网平台登记管理、抓拍识别和互联网小程序报警推送,将违法上路的电动三四轮车驾乘人员、车辆图片等信息及时推送给民警、村居干部和镇街干部,督促做好电话劝导、上门查处、定期提醒等工作。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557-3662560

宿州市公安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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