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宿州市公安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4-01 17:00
责任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0
宿州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工作的公告
根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99号,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现就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备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五)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的服务区。
(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变更。
(二)线下方式。从备案平台(网址:http://psvs.mps.gov.cn)下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基本信息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办人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就近到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办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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