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11号提案办理情况

文章来源:宿州市公安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8-19 15:33 责任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0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211号提案的答复

 

游道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在全区范围内规范宠物饲养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城市养犬管理法治建设

2019年9月,宿州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宿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已对城区居民养犬行为进行规范并制定相关处罚规定。根据202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2022年6月6日公布实施的《关于修改〈宿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的决定》,结合埇桥区实际,制定《宿州市公安局犬类管理集中整统一行动治常态化工作方案》,目前取得了明显成效,不文明养犬现象大幅减少。

二、城市养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已建成养犬管理协调机制,城市养犬管理牵头部门为公安局。区公安局建立了专职犬类管理队伍,配备车辆,政府每年拨付经费保障落实必要的人员、场所(租赁)、装备设施,确保了此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各派出所积极对接社区和小区物业,由社区、物业工作人员及小区保安员在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加强对流浪犬、不文明养犬等行为的巡查。例如针对养犬外出不牵绳,宠物外出随地排放粪便等不文明行为,社区或物业第一时间上报辖区派出所由派出所依据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三、常态化开展犬类管理集中整治工作

我市常态化开展犬类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每周开展1次集中整治行动,市公安局组织各分局治安大队、市区各派出所、以及交警、特警警力,开展犬类管理集中整治统一行动。2019年7月,在市政府的支持下,拨付专项资金成立宿州市犬类收容中心,中心位于朱仙庄镇植物园向东100米曹垤路,占地约3000平方。中心成立后,配备饲养员、防疫人员等四人,对于收容的流浪犬、无主犬等各类犬只,一律交中心集中喂养,确保了犬只能够得到妥善安置,有力保障了犬只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日常宣传教育,引导树立良好的饲养观念

城区各所通过车载喇叭、小区物业喇叭循环播放文明养犬音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养犬管理规定。借助其他各类媒体就养犬现状、养犬政策、规范养犬的目的和意义等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埇桥分局通过微博、论坛等新兴宣传模式,向市民宣传养犬管理政策、介绍养犬常识、犬只识别等知识,与市民开展互动交流,使文明、依法养犬的意识深入人心。

五、用活用好科技力量,建立健全专业数据资料库

在现有的动物诊所使用的系统的基础上,市公安局研发了宿州市犬类智能信息化管理平台,该平台可以查看登记的犬只档案、犬主档案;犬只免疫、犬证办理、犬只收容的情况;以及服务网点、禁养犬种等相关信息。每个犬证对应一只犬,通过公安机关的专用设备扫描可以获取该犬只的详细信息。(包括种类、性别、犬主、免疫等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持续加大文明养犬专项提升行动力度,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加大宣传整治力度,严格落实网格化包保责任制,严肃查处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切实把犬类管理工作做好、做实、做到位。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联系电话:0557-3662095

 

 

宿州市公安局

2024年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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