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昆仑2023”专项行动宿州警方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

文章来源:宿州市公安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0-10 15:00 责任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0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暨公安部工作安排,始终保持对食药环知森林领域犯罪高压震慑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宿州市公安局自2023年3月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昆仑2023”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污染环境、涉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等犯罪。

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现将宿州市公安局“昆仑2023”行动举报内容及方式公布如下:

 打击重点 




(一)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动

重点打击食用农产品涉违禁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犯罪;制售病死畜禽肉制品、假牛羊肉等犯罪;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犯罪;非法添加西布曲明、那非类等有害物质的食品、保健食品犯罪;农村地区、校园及周边等制售假劣食品犯罪;通过网络直播平台、雇佣网红、直播带货等方式批量销售伪劣食品犯罪。

(二)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行动

重点打击:制售涉及疫苗、妇幼、急救、抗癌、慢性疾病等领域假劣药品领域犯罪;制售假劣新冠疫苗、检测试剂、新冠口服药、口罩、防护服等涉疫情犯罪;非法收购、销售医保药品等与国家医保基金相关的药品犯罪;销售境外未合法上市的非法进口药品和医美产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制假售假犯罪。

(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动

重点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假劣农资犯罪;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和生产生活安全的制售假冒伪劣未成年人用品、儿童玩具、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机械设备以及建筑材料、消防产品、烟酒等侵权假冒犯罪;科技领域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犯罪;非法复制发行图书、网上传播盗版文学影视作品等侵犯著作权犯罪;跨国侵权假冒犯罪。

(四)打击污染环境犯罪行动

重点打击: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非法再利用铅、银、铬、三元催化剂、废矿物油、铝灰渣等以及利用城市管网、城区河道、乡村沟渠等偷排、直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重点排污单位,严打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污染环境犯罪;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

(五)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行动

重点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省域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犯罪;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犯罪;以入药、观赏等需求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的非法狩猎犯罪;在驯养繁殖场所、中药材市场等重点部位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涉互联网、涉敏感物种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妨害动植物防疫等犯罪(涉野生动物);在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点水域及渔业资源丰富区域,使用“电毒炸、绝户网”等方式和职业化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

(六)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行动

重点打击:涉互联网、涉敏感物种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犯罪;危害古树名木、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破坏自然保护地、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犯罪;妨害动植物防疫等犯罪(涉及野生植物的);严打“借工程建设、生态修复、耕地整治之名”、“废弃矿坑”盗采等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严打非法采砂犯罪、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等危害生物安全犯罪。



宿州公安




公安机关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同上述重点领域内的违法犯罪作坚决斗争、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给予严厉惩处。


举报电话 :0557-110
举报邮箱 :szsslgaf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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