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

文章来源:宿州市公安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5-25 15:59 责任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0



市局各单位:
  近期市审计局在对我局财务审计中指出,财务管理中存在部分不规范问题,为落实审计整改,强化市局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方面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宿州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对市公安局“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大经费支出的规定,加强对重大事项的审核监督,完善重大事项、重大经费支出的管理。
  二、经费保障方面
  各单位要强化预决算编制工作,坚持应编尽编。要严格执行培训费收支管理规定;要严格按照《宿州市公安局票据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票据管理,明确票据使用范围,坚决杜绝多人开票,多单位领票,票据混用等问题,确保票据管理使用规范,收入及时按规定渠道上交财政;要严格落实《宿州市公安局涉案资金管理规定》,切实规范涉案资金管理和涉案资金账户使用,定期清理涉案资金,严禁长期挂账。
  三、资产管理方面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宿州市市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执行,严禁超标准购置通用办公设备,确因工作需要购置专业类办公设备的,要严格按照《宿州市公安局专业类办公设备家具管理暂行规定》执行;要明确执法执勤车辆和办公用房管理部门,定期组织资产清查,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要严禁擅自出租出借给固定资产,确需出租出借的,应严格按照《宿州市公安局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管理规定》执行。
  四、政府采购方面
  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宿州市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和《宿州市公安局办公用品集中采购管理制度》,严禁自行购置大额办公用品,切实规范政府采购程序,规范采购方式,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



                              宿州市公安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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