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上线检验年限改革的通告
文章来源:宿州市公安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5-13 14:44
责任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0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上线检验年限改革的通知》(皖环发〔2021〕 74号)有关要求,决定在我市开展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上线检验年限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车龄(车龄以车辆初次登记之日开始计,下同)不超过10年且在我市申请机动车排放检验的皖L号牌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免予环保上线检验,车辆发生伤亡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二、对于符合免检条件的车辆,如在上一个检验周期内存在经路检路查、入户监督抽测和遥感监测等手段查实排放超标的,仍需按原有规定参加环保上线检验。
三、车龄超过10年(含)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其定期检验仍按现有政策执行。
四、免予环保上线检验的车辆仍需按现有政策参加安全技术检验。
本通告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由宿州市生态环境、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宿州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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