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公安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宣办、市依法行政办的具体指导下,宿州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法治公安建设为主线,以创新行政执法理念为先导,以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为目标,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落实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规范化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不断改革创新、健全制度、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全面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取得主要成效
(一)坚持高位部署,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有效。市政府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永春高度重视法治公安建设工作,并多次作出指示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忠先后召开3次法治公安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强化法治公安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持续推进法治公安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6月10日,市公安局党委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8月27日,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会习近平法治思想;9月17日,市公安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再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市公安局各警种部门利用“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活动;市公安局还利用“宪法宣传周”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有力促进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达到预期效果。
(三)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对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公开听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做到依法、民主、科学决策。2021年,市局法制部门对提请市局党委研究下发的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32条,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另外,市局法制部门还对市局有关部门提交重大合同、项目审查20件次,提出法律意见36条。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适当吸收外单位法律专家学者参加法律顾问队伍,联络、指派、协调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积极作用。市局以法制部门人员为主,聘请3名律师组建市局法律顾问组,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在公安重大决策、重大复杂疑难案(事)件解析、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舆论宣传和社会评估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完善了公安机关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三是强化公职律师队伍。我局现有公职律师19名,2021年度,我局公职律师共承办行政复议、诉讼案件31件,审查重大事项23件,提出审核意见30余条,参加信访案件化解25件。“110”宣传日、“6.26”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活动中,公职律师会同相关警种部门深入街道社区、学校企业、行业场所普法说法20余人次。四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市局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并通过公安大讲堂、宿警教育等形式开展专题讲座,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重点把宪法和新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列入学习内容,及时学习掌握新颁布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法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和依法决策情况的考核,把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作为干部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五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机制。根据《宿州市规范性“三统一”管理办法》的要求,市局法制部门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局直各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集中清理,要求各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全部按要求报送政府法制办 “统一审查、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进一步明确完善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机制。
(四)强化主体建设,努力提升执法主体履职能力。市局党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分局高度重视执法主体这个关键要素,紧盯领导干部主责、一线民警主体、警务实战主业,打造“学考练战”一体化执法培训机制,不断夯实执法根基,引导民警由“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全市公安机关立足一线执法需求,依托战训培训平台、“公安大讲堂”等,采取送教到岗、“送法下乡”、执法能力抽考抽测、组织庭审旁听等方式,就民警规范执法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民警执法培训针对性,持续提升市局机关执法主体能力和法律素质,引领和推动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20余期 ,送教下乡活动30余场次,受益民警5000余人次。
(五)依法化解矛盾,强化执法监督工作。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畅通行政复议、诉讼救济渠道,依法化解矛盾争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行政应诉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每起行政诉讼案件所属公安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责任清单和年度述职的规定内容,强力推动行政争议有效化解,不断提升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六)强化执法质量,确保执法环节公平公正。全市公安机关各执法警种部门结合实际,完善“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考评、执法活动网上监督”的网上执法办案新机制,将所有刑事、行政案件纳入考评范围,严格实行案件“四级评查”,切实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截至目前,市局法制部门共组织开展4次执法质量集中考评,市局法制部门对执法问题和瑕疵以书面的形式反馈给办案单位,确保办案单位第一时间进行整改。
(七)深化执法公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市公安机关依托互联网以及警务平台,设置了专题版块或栏目,在确保国家秘密、警务秘密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执法公开系统建设,切实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广泛构建宣传栏、橱窗、电子屏,开通“公安微博”,全力打造“指尖服务”新模式。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了“1.10”宣传日、“6.26”禁毒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宪法宣传日、送法进村居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并在各级公安机关内部刊物、局域网法治宣传报道1170余次,制作动态信息360余篇,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信诈骗、污染防治、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力促进了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社会效果。
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公安暨执法规范化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对标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我们在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方面还存在以下短板和不足。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持续发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推进执法监督平台智能化建设、提升执法主体素质和水平为抓手,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公安暨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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