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出入境证签发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宿州市公安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12-29 17:07
责任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0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四条:外国人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入境。
第二十七条:外国人出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因证件遗失、损毁、被盗抢等原因未持有效护照或者国际旅行证件,无法在本国驻中国有关机构补办的,可以向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二、申请条件
需要办理外国人出入境证的外国人
三、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2、制证照片
3、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或者出示被损毁、失效证件以及代替护照使用的临时身份证明
四、办事流程(含特殊程序)
1、受理 宿州市公安局行政服务大厅 电话:3662035
2、审查 宿州市公安局行政服务大厅 电话:3662191
3、收费 宿州市公安局行政服务大厅 电话:3662035
4、办结 宿州市公安局行政服务大厅 电话:3662035
五、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100元/证(公安部《关于调整外国人签证、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公通字[1996]89号))
七、数量限制
无
八、决定证件
外国人出入境证
九、年检要求
无
十、注意事项
无
十一、窗口电话:0557-3662035
十二、监督电话:0557-6666110
十三、办理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上路566号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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