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护照签发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宿州市公安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12-29 17:00 责任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0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二、申请条件

需要申请普通护照的申请人

三、申报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3、制证照片

四、办事流程(含特殊程序)

1、受理  宿州市公安局行政服务大厅  电话:3662035

2、审查  宿州市公安局行政服务大厅  电话:3662191

3、收费   宿州市公安局行政服务大厅  电话:3662035

4、办结  宿州市公安局行政服务大厅  电话:3662035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普通护照:120元/本,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914号)

七、数量限制

八、决定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九、年检要求

十、注意事项

十一、窗口电话:0557-3662035

十二、监督电话:0557-6666110

十三、办理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上路566号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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