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305-00013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4-23 发布日期: 2023-05-09 14:38
文  号: 宿政办秘〔2023〕13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5-09 14:38 编辑:信息公开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宿政秘〔202313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宿州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23

 

宿州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

20222035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根据《安徽省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256号)任务分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5年,气象科技创新体系、业务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气象现代化水平保持全第一方阵,在农业气象、交通气象和遥感应用等领域保持全领先。

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与国民经济各领域深度融合,气象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结构优化、功能先进的监测系统更加精密,无缝隙、全覆盖的预报产品更加精准,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科技领先,增强气象科技协同创新能力

1建设协同高效的气象科技创新平台。融入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加强宿州市国家农业气象试验站和埇桥区现代农业气象科技园科研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科院,埇桥区人民政府)

2加快气象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深化多源卫星遥感数据应用研发,为数字乡村建设、林长制改革、河长制改革、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灾害的影响调查等提供高精度的监测评价产品;开展智能网格客观订正预报技术研究,提高暴雨、强对流等灾害天气预报精准度和提前量;开展天气雷达协同观测试验,提升雷达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开展农业气象灾害、城市内涝等风险预警阈值研究,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加快高素质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地方高层次人才工程(奖励)在气象领域的选拔力度,将优秀气象青年人才纳入宿州市人才培养范围内,推动气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提升。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紧密联系的气象人才评价体系,对于在宿州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二)坚持创新驱动,提高气象关键业务水平

4完善气象灾害精密监测立体站网。建成覆盖全市的X波段双偏振雷达站网,2023年年底前灵璧天气雷达、埇桥天气雷达通过中国气象局业务验收,十四五期间建设砀山天气雷达、萧县天气雷达;加密城乡重点区域自动气象站网建设,在现代农业产业园、生态安全保护区、旅游景区、国省道等气象灾害敏感区域分别建设土壤水分观测系统、农田小气候观测仪、生态气象环境监测站、交通气象监测站;加强部门合作,共建共享风廓线雷达、激光雷达等设备,健全大气垂直观测站网;推进气象探测装备计量检定能力建设;健全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发展社会气象观测,推进观测数据的收集与应用。(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5提升精准气象预报能力。健全无缝隙全覆盖智能数字预报业务体系。建立市级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天气预报业务流程。加强淮北雨季、秋季连阴雨、夏季高温等高影响天气气候监测预测。逐步形成“51”的精准预报预警业务,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全市气候异常。暴雨预警信号准确率达到95.0%,强对流预警信号时间提前量大于70分钟(牵头单位:市气象局)

6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建立完善以智能监测-影响预报-风险预警-精细服务为主线的一体化智能综合业务体系。推进气象信息支撑能力建设,实现气象综合数据全流程、全要素、全过程的一体化、可视化实时监控。实现服务产品一体化制作、多手段预警信息一键式发布。推进气象大数据共享平台与城市管理、应急指挥、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林业、水利等信息化平台无缝对接,相互融入。(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应急局,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坚持立足市情,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7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分城乡区域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构建气象、应急、水利、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农业农村、房城乡等部门互动共享的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体系,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中小河流洪水、地质灾害、城市内涝、森林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推广应用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决策信息支持系统。(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8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构建网格+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模式,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管理,健全基层气象防灾减灾队伍开展基层综合防灾减灾社区创建。推进将防雷设施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化和农村多雷击地区雷电防护基础设施建设。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畅通全媒体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发展全媒体预警信息快速精准传播手段。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和气象文化基地建设。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市数据资源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城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9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预警信息制作、发布规范。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立极端天气防灾避险制度。定期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水平评估,督促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措施。依法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重大工程建设气象服务保障。(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0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常态化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发挥其在粮食安全、水源涵养、水库增蓄水、空气质量改善等方面的作用。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监测指挥体系,市、县建成人影智能指挥分中心和标准化作业点现场指挥室。升级改造全市15个人工影响天气地面标准化作业点,更新列装15部智能物联网火箭发射架,新建地面焰条播撒系统16套。引用安全高效新型作业装备,构建飞机、无人机、火箭、地面焰条播撒系统、燃气炮组成的空地立体作业网。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弹药存储标准化库房,纳入公共治安管理范畴。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智能化平台建设,实现对作业站点、作业装备、运输车辆、弹药库房等关键部位的远程监控和实时风险监控预警。(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坚持协调联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11实施农业气象服务提质增效工程。加强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先进技术及相关设备在农情监测中的应用示范,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气象保障能力。围绕粮食生产安全、设施农业发展和特色林果栽培中的突出气象问题及其服务需求,优化完善气象为农服务的基础设施、设备,突破解决一批核心关键技术问题为农业两强一增提供专业化的气象保障服务。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做好粮食生产全过程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预警服务,加强农业气象年景评估和粮食产量气象预报服务,深化病虫害防治、农业保险气象服务,开展种子生产气象服务。推进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实现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开展新一轮农业气候区划和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服务。(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12实施气象+行业赋能行动。推动气象信息融入交通应急处置体系,提升交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皇藏峪等旅游景区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设施建设,开展景区负氧离子浓度和避暑旅游预报产品研发,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气象风险预警。持续优化砀山酥梨花期预报模型,为公众提供特色旅游个性化气象服务。开展能源电力安全运行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提升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布局、建设运行和调配储运气象服务水平。积极发展金融、保险气象服务。(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坚持人民至上,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服务供给

13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供给。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形成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社会媒体的互动合作机制,提高城乡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和便捷性,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增强农村地区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广播电视台,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4加强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供给。研发覆盖老百姓衣、食、住、行、游、学、康等多元化需求的气象服务产品,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提升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气象服务水平。发展高清影视和短视频气象服务业务,推进气象融入数字生活,加快数字化气象服务普惠应用。(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

15建设覆盖城乡的气象服务体系。推进智慧气象服务城市交通、防洪排涝、供电、供水、供暖,保障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将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气候适应型城市、海绵城市、通风廊道等城市规划与建设项目。加密城市气象观测站点,发展分区、分时段、分强度精细化预报预警产品。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坚持绿色发展,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支撑保障

16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完善气候变化监测评估,强化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等影响评估技术应用研究,提升决策气象服务支撑能力。加强温室气体浓度、监测评估能力建设,为碳达峰、碳中和提供科技支撑。(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7强化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深挖气候资源助力绿色发展,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开发资源量评估,提高风电、光伏发电功率预测精度,为风电场、太阳能电站等规划、建设、运行、调度提供全链条气象服务。持续完善砀山酥梨、埇桥大豆、灵璧花生、泗县山芋等特色农产品的中国和省级气候好产品评价服务。充分挖掘宜居、宜游、宜养气候资源价值,为政府和行业提供气候资源保护利用建议。(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8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等气象服务。加强面向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的气象服务。打造气候生态品牌,推动避暑旅游休闲目的地、气候康养地等创建气象保障服务,支持皇藏峪国家森林公园创建安徽旅游避暑目的地(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地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推动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加强气象工作统筹规划,督促重点任务落实。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作为县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统筹规划布局。

科学编制实施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气象服务供需适配、主体多元。建立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法治建设。

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宣传和落实,推动完善气象政策法规体系。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健全气象标准体系。(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推进开放合作。

深化气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应急管理、林业、城市管理等部门在灾害防御、专业服务、工程建设等方面合作,加强气象相关领域交叉学科合作研究,深化气象领域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加大投入保障。

加强对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进一步落实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保障体制,建立健全稳定的气象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机制,按照政策规定落实地方事权范围内各项财政投入保障。完善升级迭代及运行维护机制,支持基层气象基础能力建设。在科技计划实施中支持气象领域科学研究和科研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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