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即时动态调整有关权责事项的通知》解读材料
来源:宿州市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1-29 10:11
编辑:信息公开
一、《通知》的出台背景
2020年《安徽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印发实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由单一的“年度集中调整”完善为“即时动态调整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模式。依照该办法,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变化以及上级要求调整事项的,为确保权责清单的时效性、准确性,各级采取即时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相关职责事项。
本次即时调整的启动,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新修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废止,以及《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公布实施。另外省政府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认定”取消,对应取消相关行政处罚事项;为提高用地审批质效,将“分批次农用地转用审核”“分批次土地征收审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审核”下放至市级实施。
二、《通知》的起草过程
以上涉及事项的调整需求反馈至市委编办后,市委编办即严格依照《安徽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会同相关部门予以即时调整,并报请市政府于2022年1月24日印发实施。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本次调整共涉及9家单位29项行政权力,共取消4项、新增3项、规范事项名称依据等要素22项。
其中市财政局9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项、市住建局4项、市生态环境局1项、市卫健委2项、市市场监管局1项、市文化旅游局1项、市委统战部1项、市应急管理局5项。
四、《通知》的落实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相关单位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布《权责清单即时动态调整情况表》,加强宣传解读,方便公众知晓与监督。
二是重在落地生效。调整涉及单位要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确保落实到位。涉及政务服务事项调整的,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程序办理,便捷群众办事。涉及县区权责清单事项调整的,各县区按规定办理。
五、解读人及联系咨询方式
解读人:宿州市委编办朱朝龙
联系方式:0557-303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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