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005-00021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4-07 发布日期: 2020-04-07 08:47
文  号: 宿政发〔2020〕1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宿州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宿州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政府政务公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4-07 08:47 编辑:nnff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宿州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宿州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

宿政发〔202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成果,市政府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经202042日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新修订的《宿州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19年本)》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除目录中保留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变相设置中介服务或服务环节,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设置限制性条款或指定中介服务。凡取消、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权力的行使条件。凡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行政机关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必须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实施,行政相对人可按照要求自行提供相关材料,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实施。

二、加强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管理

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的要求,结合权责清单修订及时调整完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的调整,由行政权力行使单位提出,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审。

三、优化行政权力中介服务

取消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或限额管理规定,健全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要建立有效督查监管机制,推动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网上运行,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宿州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19年本)》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和有关部门网站发布。本清单公布后,《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宿州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18年本)的通知》(宿政发〔201822号)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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