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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立医院信息公开指南

宿州市立医院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医院信息公开服务,本院编制了《宿州市立医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院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院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宿州市立医院公开网站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院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单位领导、单位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办事服务、服务承诺、规划计划等。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院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院当面受理点:院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7-3023736。

本院还将采用电子显示屏、报纸、便民资料、查询机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院务信息产生后,本院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院主动公开以外的院务信息,可以向本院申请获取。本院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院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科室:办公室;办公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汴河中路299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7-3023736;传真号码:0557—3026935;邮政编码:2340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开医院信息,应填写《医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科室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院受理科室申请获取医院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医院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医院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院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科室的电子邮箱。

本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院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院掌握的信息,本院受理科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院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院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院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院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医院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收到医院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医院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