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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获得批准

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拂晓新闻网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11-28 11:07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11月18日,《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得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条例》共有23条,按照“小快灵”立法的要求,没有重复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政府有关规章详细规定的内容。《条例》聚焦市场主体特别关切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针对政府履约践诺、部门公正执法等领域进行制度设计。特别是把省委关于“建立签订合同协议、作出行政承诺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的要求作为立法重点,力求从源头上减少涉企纠纷,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今年4月,市委批准了制定《条例》的年度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共同成立《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由双方负责人担任“双组长”。市政府及时组建工作专班,高效推进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多次向专业代表小组、企业界代表发送草案、草案修改稿及有关资料,充分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各级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也得到充分吸收和采纳。

市人大法工委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出台是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标志着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接下来,将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条例》的颁布实施工作,真正让《条例》落地落实,护航创优营商环境。(记者 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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