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关于2025年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交办的WX202500327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泗县草庙镇前朱庄(皖北库存百货商行南300米)长期大量加工石子、水泥块、水泥碎石,噪音、灰尘太大,大批量水泥块及石子石粉露天堆放。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泗县县委、泗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现场堆放的石料使用密织防尘网进行全覆盖。减少风起尘扬现象;2.物料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对石料使用防尘网遮盖,减少运输途中出现扬尘污架;3.常态化对途径路面和物料堆放场地进行洒水抑尘。
四、目标任务
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30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鉴于该石料加工点依托的建设项目工程已结束,且建设项目环评已过有效期,草庙镇政府已对该石料加工点实施了停产措施,拆除了石子加工生产机械设备。为降低和减轻扬尘污染,对加工场区地面和周边环境进行了整治,对场内露天堆存的碎石原料进行了清理,将尚未销售的石子转运至库房内存放,同时对料场地面采取常态化洒水等措施降尘抑尘。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生态环境局〕:0557-3915994
电子邮箱〔宿州市生态环境局〕:sztr2017@163.com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