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关于2025年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交办的LD202500004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反映埇桥区桃园镇钱营孜煤矿西北有一废弃砖厂院内露天堆放煤泥,扬尘污染严重;2.反映埇桥区祁县镇祁南矿往西一公里“守业建材”北面院内露天堆放煤泥,扬尘污染严重;3.反映埇桥区祁县镇浍河大桥往左两百米有一院内露天堆放煤泥,扬尘污染严重。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蕲县镇祁南矿西侧“守业建材”北面院内露天堆放的煤泥等物料进行清理。2.对蕲县镇浍河大桥往左两百米一院内露天堆放的煤泥等物料进行清理
四、目标任务
完成露天堆放煤泥的清理。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经核查并结合桃园镇政府与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现场勘察情况,问题1反馈点位为淮北市濉溪县南坪镇兰福建材有限公司并已将该问题告知其属地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问题2反映的埇桥区蕲县守业建材北大院内晾晒煤泥已清理;
3.问题3反映的埇桥区蕲县浍河大桥南东侧200米大院内晾晒煤泥已清理;
4.督促属地加强日常监管,严防“死灰复燃”或类似问题发生。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生态环境局〕:0557-3915994
电子邮箱〔宿州市生态环境局〕:sztr2017@163.com
2026年5月2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关于2025年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交办的WX202500013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反映宿州市埇桥区祁县浍河大桥南东侧200米大院内长年露天晾晒堆放煤泥,当地政府职能部门不闻不问。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对该院内露天堆放的煤泥进行清理。
四、目标任务
完成该处院内露天堆放煤泥的清理。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问题反映的埇桥区蕲县浍河大桥南东侧200米大院内晾晒煤泥已清理;
2.督促属地加强日常监管,严防“死灰复燃”或类似问题发生。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生态环境局〕:0557-3915994
电子邮箱〔宿州市生态环境局〕:sztr2017@163.com
2026年5月2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关于2025年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交办的WX202500012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反映宿州市埇桥区祁县镇守业建材北大院内长年露天堆放晾晒煤泥。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对露天堆放的煤泥进行清理。
四、目标任务
完成该处院内露天堆放的煤泥的清理。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问题反映的埇桥区蕲县守业建材北大院内晾晒煤泥已清理;
2.督促属地加强日常监管,严防“死灰复燃”或类似问题发生。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生态环境局〕:0557-3915994
电子邮箱〔宿州市生态环境局〕:sztr2017@163.com
2026年5月2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关于2025年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交办的LD202500025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反映埇桥区朱仙庄镇朱仙庄村采矿塌陷区,有人开车拉几十吨粪便倒入塌陷区中,散发恶臭异味;2.反映埇桥区朱仙庄镇朱仙庄村,有人从别的工厂回收垃圾,填埋到地下占地面积有二十多亩,请求调查。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加强镇村对塌陷区养殖户的环保宣传和巡查力度;2.加强镇村对填埋垃圾现象的巡查和打击力度。
四、目标任务
1.禁止粪便乱堆乱倒;2.禁止垃圾填埋行为发生。
五、完成时限
2026年9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经现场核查及结合前期埇桥区调查情况,朱仙庄村采矿塌陷区水体周边未发现倾倒粪便的迹象。现场核查时,水体无异味、颜色无异常。根据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地表水监测数据报告单(埇环测字2025年第025号)的检测结果,朱仙庄村西、东塌陷区的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高锰酸钾指数、溶解氧等几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
2.针对符合反映线索的朱仙庄村原老窑厂旧址场地,根据核查整改材料及现场核查情况,未发现垃圾填埋现象。
3.已加强对塌陷区有关环保宣传和巡查力度,禁止粪便乱堆乱倒,禁止垃圾填埋行为发生。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生态环境局〕:0557-3915994
电子邮箱〔宿州市生态环境局〕:sztr2017@163.com
2026年5月2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关于2025年排查整治“一本帐”交办的YBZ2025500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3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未开展地下水自行监测,分别为宿州汉泰化工有限公司、安徽屹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宿州石油分公司宿州油库。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委托第三方公司地下水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处置措施。
四、目标任务
完成地下水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宿州汉泰化工有限公司已完成地下水检测,所测数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
2.安徽屹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地下水检测,所测数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
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宿州石油分公司宿州油库已完成地下水检测,所测数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生态环境局〕:0557-3915994
电子邮箱〔宿州市生态环境局〕:sztr2017@163.com
2026年5月2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关于2025年排查整治“一本帐”交办的YBZ2025499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市埇桥区2023-03、04(原宿州宿徐埇创实业有限公司)等2个地块,其周边分布20家工业企业,存在土壤污染风险,但至今尚未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2023-03、2023-04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处置措施。2.加强环境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环保意识。
四、目标任务
完成2023-03、2023-04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2023-03、2023-04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后续规划为居住用地的开发建设要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生态环境局〕:0557-3915994
电子邮箱〔宿州市生态环境局〕:sztr2017@163.com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