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5年安徽省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交办宿州市埇桥区“褚兰镇”有关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反映离村三百多米地方建设了风力发电设施,目前正在施工,投诉人担心噪声影响,同时质疑环保手续是否完善。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加强该项目日常监管,督促项目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规范落实有关环保措施。
四、目标任务
1.加强日常巡查、防治噪声扰民。2.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争取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查,该风力发电机尚处于建设阶段,建设地点超过环评要求的三百米距离。已要求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待风机建成后进行噪声检测。要求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强监管,褚兰镇镇政府做好与群众的沟通工作。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7-3918033
电子邮箱〔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 szdaqiban@163.com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