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关于2025年安徽省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交办信访件LD202500027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反映埇桥区公园路59号北苑新村居民区银河一路高架桥下有一个大院子租赁给其他人做废品回收,拆解存放电子产品污染地下水。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整改措施
1.全面深入排查问题线索。经查,反映“埇桥区公园路 59 号北苑新村居民区银河一路高架桥下有一个大院子租赁给其他人做废品回收,拆解存放电子产品”的问题属实。
2.组织东关街道对该处空地上的废品进行清理、转运。
四、目标任务
完成该处空地上废品的清理。
五、完成时限
2026年3月31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经核查,现场已完成该处空地上废品的清理。
2.要求属地加强日常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321001
电子邮箱:szhbzhzfdd@sina.com
202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