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6-02-26 15:04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2025年省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查交办宿州市信访问题交办的灵璧县下楼镇杨山村某水泥制品厂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灵璧县下楼镇杨山村鄂山庄灵璧县鄂山水泥制品厂,白天黑夜一直都在生产,粉碎石头产生扬尘、噪音污染,严重影响村民生活。

二、整改实施主体

灵璧县县委、灵璧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2025年6月12日,灵璧县华伟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山东中环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及厂界噪声检测,检测报告(编号:SDZH20250612300)显示该公司的各项监测数值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灵璧县华伟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院内露天堆放的物料已基本清运离场,剩余零星原料已使用密目网进行全覆盖。                

四、目标任务

调查处理到位;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厂房内西北侧的破碎车间内安装的生产设备有圆锥破碎机、混凝土搅拌机、震动给料机、悬辊机各1台,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及喷淋设施各1套;厂房北侧露天堆放物料已覆盖。调阅该企业2025年6月以来用电记录仅6月8日日间使用平电量1296度,峰电量8度,其余时间无用电记录。

2.该企业2025年6月12日委托山东中环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及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

3.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已对该企业露天堆放砂石、石块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宿环(灵)罚【2025】33号。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7-3915293

电子邮箱〔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827001308@qq.com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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