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关于2025年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交办的LD202500171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灵璧县游集镇游圩孜往西约2里的新阳河水体被污染。
二、整改实施主体
灵璧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立即清理打捞新杨河游集镇游圩村以西尤圩闸南段水草杂物;2.对排查出的尤圩闸北侧排灌站以东尤加全养殖场环境污染行为立案查处;3.责令尤加全养殖场全面清理打扫场区,规范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杜绝养殖粪污露天堆放或直排现象。
四、目标任务
定期清理打捞新杨河尤圩闸段枯死水草;加强沿岸及周边环境监管,严防污染物直排入河;该河段水体达到地表水水质标准。
五、完成时限
2026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新杨河游集镇尤圩闸河段水面水草已清理打捞干净;游集镇安排专人对新杨河游集段定期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经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尤圩闸上下游四个点位取水样检测,水质能够稳定达到地表水水质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7-3915994
电子邮箱〔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sztr2017@163.com
202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