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12-04 15:44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四季度宿州市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2025年共检查工业企业15家,发现12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问题企业比例为80%,发现问题率较高。目前,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完成,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5年共检查工业企业15家,发现12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问题企业比例为80%,发现问题率较高,主要问题包括: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不规范类、监测报告不实类、未按许可证要求开展监测并保存原始记录类、含VOCs工艺废气未按要求收集处理类、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或排污许可不符等问题类型占比较高”。

二、整改实施主体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督促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责令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全程跟进企业整改过程,逐一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归立案查处;对涉嫌存在检测报告不实、不规范等问题线索,移交移送相关部门办理。

四、目标任务

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归立案查处;对涉嫌存在检测报告不实、不规范等问题线索,移交移送相关部门办理。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检查中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12家企业,目前对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不规范等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符合立案条件的5家,已全部立案。其中1家企业已刑事移送公安机关,分别对2家企业、2家第三方检测机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结案。同时对4家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测数据不实不规范等问题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均已按照涉嫌出具不实监测报告对前述4家检测公司予以立案,并下达处罚决定书。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7-3917006

电子邮箱〔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402539406@qq.com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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