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D3AH202411120013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萧县经济开发区合成革园区8区安徽碳致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不定期排放异味黑烟扰民;2.生态大道与萧兴路交叉路口往西约230米的光大绿色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不定期有垃圾臭味扰民。
二、整改实施主体
萧县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各项措施 ,消除黑烟异味现象,全面加强对碳致和公司的污染排放的监管。
2、建设具有“三防”措施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大棚;严格落实运输车辆全密闭措施,从源头管控异味问题。
四、目标任务
1、消除碳致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不定期排出异味黑烟扰民的问题,确保该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2、消除光大绿色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臭味扰民的问题,确保该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30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查,碳致和公司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现场未有生产迹象,已告知企业在正式生产后立即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对企业厂界异味、工业废气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后送交属地环境部门备查;碳致和公司的锅炉已安装在线监测,要求属地做好对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正常生产后废气浓度达标排放。
光大绿色环保再生能源(萧县)有限公司使用的主要燃料为一般工业废弃物,少量燃料为农林固废,现场建有固废库、渗滤液沟,地面已全部硬化,进出车辆已基本做到全封闭。要求企业做好防异味的措施,按照要求做好异味、工业废气的处置。要求属地做好对企业的监管。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7-3912205
电子邮箱〔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 szdaqiban@163.com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