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5年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问题:“砀山县周寨镇孙集村苗城河河道污染,鱼虾全死完了,大鱼小鱼都死了,水质污染浇不了庄稼。”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砀山县周寨镇孙集村苗城河河道污染,鱼虾全死完了,大鱼小鱼都死了,水质污染浇不了庄稼。
二、整改实施主体
砀山县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排查污染物源头,对违法排污企业(养殖场)立案查处。2.加密对河道内水质监测。
四、目标任务
1.违法违规企业查处到位。2.河道内水质稳定达标。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查、调阅台账,砀山县已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查处,同时属地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监测数据显示,苗城河周平庄桥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19mg/L、0.757mg/L,于昌楼桥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21mg/L、0.584mg/L,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生态环境局〕:0557-3918176
电子邮箱〔宿州市生态环境局〕:SZSLB2018@163.com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