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的“灵璧县实验小学平山校区南500米处有一渣土车停车场,场内土地没有硬化,车辆进出造成扬尘污染扰民;一处露天化粪池产生臭气扰民;停车场内有违规开设的修理厂和加油站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灵璧县实验小学平山校区南500米处有一渣土车停车场,场内土地没有硬化,车辆进出造成扬尘污染扰民;一处露天化粪池产生臭气扰民;停车场内有违规开设的修理厂和加油站污染周边环境。
二、整改实施主体
灵璧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经核查,“停车场内有违规开设的修理厂”问题不属实。2.修复停车场破损地面,车辆冲洗平台和雾炮能够正常使用。3.清理清运餐厨废水,使用地埋式沉淀池收集处理,杜绝外排现象。4.拆除违规自备柴油储罐和加油机,妥善处理。
四、目标任务
1.对该运输公司加强环境监管,有效降低扬尘污染,严禁污水直排。2.不得无证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严禁违规自备柴油储罐和加油机。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院区现场未发现违规开设修理厂和加油站问题。
2.停车场破损地面已进行硬化处理。
3.院区钢构板房已拆除,油罐、加油器及地埋式三级沉淀池均已清理离场;现场无车辆停放,未发现车辆进出问题。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26065
电子邮箱:szjtgjk@163.com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