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十九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举报人认为:1.宿州、淮北和亳州旋转窑炉砖厂数量较多,受场地限制,都存在露天堆放原料且违规占地问题,淋溶水污染地下水水质;2.该类厂房生产线上码放砖胚及产出成品砖的地方未进行硬化,扬尘污染严重;3.运输车辆均为排放不达标的无牌照黑车,污染严重。
二、整改实施主体
砀山县委、砀山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砀城镇、曹庄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工信局等县直部门对反馈问题现场核实,科学制定工作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四、目标任务
1.杜绝企业原料露天堆放现象。2.做好厂区内清扫清洁工作。
3.禁止使用非法车辆运输。4.企业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排放达标。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现场抽查2家砀山县旋转窑企业(砀山县隆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砀山县留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原料入库堆放,无违规占地和淋溶水污染情况;厂房生产线上码放砖胚及产出成品砖地面铺设耐火砂或黄沙,生产车间均有围挡等防止扬尘;运输车辆证照齐全,车辆覆盖封闭完整,进出厂车辆进行喷淋清洁,符合验收销号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045485
电子邮箱: zonghekehxm@126.com
2025年11月25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2025年上半年生态环境暗访(警示片)发现突出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5年上半年市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砀山部分砖瓦窑企业管理水平滞后。砖瓦窑企业全部为最低绩效(C级),企业提升环保绩效水平意愿不强,砀山隆康、恒立、留营建材等企业,多次出现排放物不降反升、在线监测超标、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厂区物料未覆盖等现象。
二、整改实施主体
砀山县委、砀山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砀城镇、官庄坝镇、曹庄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工信局等县直部门对反馈问题现场核实,科学制定工作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四、目标任务
1、治污设施正常运转。2、物料堆场规范覆盖抑尘。3、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现场抽查3家砀山县砖瓦窑企业(砀山县隆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砀山县留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砀山县恒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治污设施正常运转,物料堆场规范覆盖抑尘,在线监测不存在超标现象,符合验收销号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045485
电子邮箱: zonghekehxm@126.com
2025年11月25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埇桥区祁县镇鑫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使用,出入口冲洗平台不能正常使用,排气烟囱实际尺寸与环评要求不一致,总量排放数据偏小,排放数据造假。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埇桥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蕲县镇人民政府对举报问题逐项调查核实。经核查,数据造假、出入口冲洗平台不能正常使用情况不属实;企业物料大棚部分倒塌,密闭不严,物料大棚内喷淋设备不能正常使用,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对物料大棚、喷淋设备进行维修。
四、目标任务
1、维修倒塌物料大棚和破碎工序库房;2、改造喷淋设备电路,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市工信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核查,企业已完成倒塌物料大棚修复工作,冲洗平台、喷淋设备等治污设施正常使用,符合验收销号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045485
电子邮箱: zonghekehxm@126.com
2025年11月25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十九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举报人认为:1.宿州、淮北和亳州旋转窑炉砖厂数量较多,受场地限制,都存在露天堆放原料且违规占地问题,淋溶水污染地下水水质;2.该类厂房生产线上码放砖胚及产出成品砖的地方未进行硬化,扬尘污染严重;3.运输车辆均为排放不达标的无牌照黑车,污染严重。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埇桥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区工信局牵头,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朱仙庄镇、大店镇、蕲县镇、芦岭镇、大泽乡镇政府对举报问题逐项调查核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旋转窑企业违规占地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区交通运输局对全区旋转窑企业运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四、目标任务
1、督促宿州市玉石建材公司将露天堆放的煤矸石转运至原料库;2、旋转窑企业所有煤矸石必须入库存放,严防淋溶水污染地下水水质;3、加强现场管理,做好车间厂房清扫保洁工作,洗车平台和喷淋设备正常使用;4、运输车辆手续齐全、合法合规,杜绝违规装载、无牌黑车营运等违法行为;5、依法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埇桥区各旋转窑企业无原料露天堆放,常态化做好厂区清扫清洁工作,禁止使用非法运输车辆,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市工信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抽查2家埇桥区旋转窑企业(宿州市守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宿州市亨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原料入库堆放,无违规占地和淋溶水污染情况;厂房生产线上码放砖胚及产出成品砖地面铺设耐火砂或黄沙,生产车间均有围挡等防止扬尘;运输车辆证照齐全,车辆覆盖封闭完整,进出厂车辆进行喷淋清洁,符合验收销号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045485
电子邮箱: zonghekehxm@126.com
2025年11月25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三、四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警示片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大气监督帮扶组反馈宿州市埇桥区鑫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物料运输皮带未封闭、部分原材料露天晾晒等问题。7月10日调查组发现,该问题不仅未完成上述问题整改还存在车辆未冲洗上路,露天切割、电焊粉尘废气直排等问题。此外。兆金商贸有限公司、龙腾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均未落实降尘抑尘措施、扬尘明显。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埇桥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蕲县镇、芦岭镇人民政府对披露问题逐项调查核实。经核查,宿州市鑫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物料运输皮带未封闭、部分物料露天晾晒、车辆未冲洗带泥上路问题;宿州市龙腾新型墙材有限公司车辆冲洗平台不能正常使用、雾炮机损坏,厂区环境卫生差、传送带破损,粉碎车间扬尘等问题,落实降尘抑尘措施不彻底。
四、目标任务
1、要求鑫磊建材公司对物料运输皮带采取密闭措施,露天堆放的物料规范入库存放;运输车辆按要求冲洗,严禁带泥上路,严禁露天切割、电焊。2、要求龙腾墙材公司加强冲洗平台管理,运输车辆按要求冲洗;维修损坏雾炮机,确保正常使用;粉碎车间严格落实降尘抑尘措施。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市工信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核查鑫磊建材公司:运输皮带封闭完好,原料入库堆放,车辆冲洗平台正常使用,切割作业落实环保措施,电焊粉尘废气有效处理;现场核查宿州市龙腾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冲洗平台正常使用,喷淋降尘设施正常运行,排放监测未超标,厂区定期进行除尘清洁工作,符合验收销号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045485
电子邮箱: zonghekehxm@126.com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