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10-10 09:40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的“赵庄镇胡屯村村北侧无名加工作坊加工药渣,散发异味扰民。”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赵庄镇胡屯村村北侧无名加工作坊加工药渣,散发异味扰民。

二、整改实施主体

萧县县委 萧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为做好问题整改,萧县生态环境分局和相关职能主要负责人多次现场调研指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分管负责人牵头落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势推进整改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目标任务

1.反应的赵庄镇胡屯村村北侧无名加工作加工药渣不属实。2.加强企业管理。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现场核查发现,反映的赵庄镇胡屯村北侧无名加工作坊实为赵庄镇大孙庄行政村胡屯自然村萧县鸿兴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该企业于2024年11月26日自行在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进行等级备案,环评类别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豁免类;该企业主要从事农副产品初加工,该企业生物质锅炉废气、生产废气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经调取该企业检测报告,该企业有组织、无组织废气等检测数据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能满足排污许可要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生态环境局〕:0557-3900356

电子邮箱〔宿州市生态环境局〕:577660290@qq.com


2025年10月10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的“赵庄镇三座楼村烘干厂日夜排放废气,有刺鼻性气味”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赵庄镇三座楼村烘干厂日夜排放废气,有刺鼻性气味。

二、整改实施主体

萧县县委 萧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为做好问题整改,萧县生态环境分局和相关职能主要负责人多次现场调研指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分管负责人牵头落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势推进整改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目标任务

1.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清理露天堆放的生物质燃料。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核查,该企业为一饲料添加剂加工点,该企业环评类别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豁免类,排污许可证已登记备案。该企业产生的锅炉废气、生产废气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调取企业废气检测报告,该企业的有组织、无组织废气等监测数据显示各项污染物均满足排污许可要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生态环境局〕:0557-3900356

电子邮箱〔宿州市生态环境局〕:577660290@qq.com


2025年10月10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的“部分无名作坊租赁萧县沃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生产时车间异味明显,污水乱流,举报人认为这些小作坊违规将不合格设备纳入环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部分无名作坊租赁萧县沃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生产时车间异味明显,污水乱流,举报人认为这些小作坊违规将不合格设备纳入环评。

二、整改实施主体

萧县县委 萧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为做好问题整改,萧县生态环境分局和相关职能主要负责人多次现场调研指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分管负责人牵头落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势推进整改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目标任务

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无名作坊租赁该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生产车间无明显异味,无污水乱流现象;该公司二萘酚生产车间西侧新建六台反应釜、四个冷凝器、一组工业冷水机、两组真空泵等辅助设备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萧县分局已对该企业涉嫌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责令恢复原状,该企业已拆除相关设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生态环境局〕:0557-3900356

电子邮箱〔宿州市生态环境局〕:577660290@qq.com


2025年10月10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的“圣泉镇循环经济工业园:1.林森纸业有限公司,产生的污泥在厂区内随处露天堆放,污泥渗出的污水随意流淌,生产噪声扰民,厂区周边散发刺激性气味;2.虹光企业投资集团排放黑色气体,污水直排入旁边的河道内。”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圣泉镇循环经济工业园:1.林森纸业有限公司,产生的污泥在厂区内随处露天堆放,污泥渗出的污水随意流淌,生产噪声扰民,厂区周边散发刺激性气味;2.虹光企业投资集团排放黑色气体,污水直排入旁边的河道内。。

二、整改实施主体

萧县县委 萧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为做好问题整改,萧县生态环境分局和相关职能主要负责人多次现场调研指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分管负责人牵头落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势推进整改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目标任务

1.反应的虹光企业投资集团排放黑色气体、污水直排河道不属实。2.加强萧县林森纸业有限公司环境管理,清理露天堆放的污泥、污水,减少或降低异味和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经调取该企业2025年7月9日开展的自行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数据显示该企业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均达标排放,2025年7月2日开展的自行检测,检测报告数据显示该企业噪声均达标排放;该企业已建立压滤污泥贮存库,并建立了压滤污泥的固废管理台账,与淮北市源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压滤污泥处置合同,2025年4月7日已交

由淮北市源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处置压滤污泥382.12吨,至2025年8月2日贮存库剩余压滤污泥44.38吨未处置。2.交办“黑烟问题”实为安徽鑫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锅炉产生,调阅该企业2024年9月至今的烟气在线数据,烟尘能够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经调阅该企业锅炉烟气自行检测报告,林格曼黑度均符合排污许可排放标准;该公司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至鹏鹞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未发现污水直排外环境现象。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生态环境局〕:0557-3900356

电子邮箱〔宿州市生态环境局〕:577660290@qq.com


2025年10月10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的“双庙薛庄路与王集路交叉口南100米西侧私人作坊制作祭祀纸,无任何审批手续,将生产污水排向作坊外西侧水池。”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双庙薛庄路与王集路交叉口南100米西侧私人作坊制作祭祀纸,无任何审批手续,将生产污水排向作坊外西侧水池。

二、整改实施主体

萧县县委 萧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为做好问题整改,萧县生态环境分局和相关职能主要负责人多次现场调研指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分管负责人牵头落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势推进整改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目标任务

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水池内积水清理完毕。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现场核查发现,群众投诉的私人作坊实为萧县林森纸业有限公司,该企业《萧县林森纸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特种纸扩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2年12月1日通过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宿环建函)【2022】72号),2025年6月12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相关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生产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萧县鹏鹞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站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在线数据显示COD:201.542mg/L,氨氮:20.147mg/L,总磷:0.327mg/L,总氮:34.111mg/L;该企业西侧的水池现场已回填。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生态环境局〕:0557-3900356

电子邮箱〔宿州市生态环境局〕:577660290@qq.com

2025年10月10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的“萧县经济开发区合成革园区二期内德豪合成革有限公司、安成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每天24小时生产排放有刺鼻异味黑烟。”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萧县经济开发区合成革园区二期内德豪合成革有限公司、安成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每天24小时生产排放有刺鼻异味黑烟。

二、整改实施主体

萧县县委 萧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为做好问题整改,萧县生态环境分局和相关职能主要负责人多次现场调研指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分管负责人牵头落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势推进整改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目标任务

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现场核查时,安徽省德豪合成革有限公司、安徽安成橡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已采取密闭性措施,车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处理,厂区无明显刺鼻异味;经查阅两家企业废气自行检测报告,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等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经调阅两企业1-6月在线监测数据,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生态环境局〕:0557-3900356

电子邮箱〔宿州市生态环境局〕:577660290@qq.com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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