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埇桥区4件)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问题编号D3AH202411120020:1.栏西村元庄鱼塘东300米处韩河西岸边20多家农户散养鸭子,产生养殖粪便排到韩河中,污染水质;2.养殖污水顺着生产沟流向鱼塘西100米左右的京沪高速铁路附近;3.养殖户在鱼塘附近焚烧塑料布、草料等,污染环境。
2、问题编号X3AH202411150053: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栏西村新民种植专业合作社,产生异味扰民,养殖废弃物随意焚烧,养殖粪污随意排放,导致韩河水质发黑发臭。
3、问题编号D3AH202411180040:栏西村村委会西侧3公里,韩河西侧300米处鱼塘东侧100米,无名养鸭棚,养殖污水随意流入周边水沟,污水随水沟汇入韩河。
4、问题编号D3AH202410280035:鹤山村7号水源井距离村民养殖棚距离较近,举报人认为养殖废水肆意流淌污染水质。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整改措施
1、问题编号D3AH202411120020:1.立即封堵养殖棚污水外溢出口,切断污染源。2.对被污染的沟渠进行治理,消除环境影响。3.要求养殖户规范养殖行为,杜绝污水外溢、露天焚烧等环境污染行为。
2、问题编号X3AH202411150053:1.立即封堵养殖棚污水外溢出口,切断污染源。2.对被污染的沟渠进行治理,消除环境影响。3.要求养殖户规范养殖行为,杜绝污水外溢、露天焚烧等环境污染行为。
3、问题编号D3AH202411180040:1.对被污染沟渠进行治理。2.规范养殖户养殖行为,杜绝污水外溢等环境污染行为。
4、问题编号D3AH202410280035:1.抽取养鸡场旁边水沟内污水并规范化处置。2.清理水沟底泥。
四、整改标准
1、问题编号D3AH202411120020:1.养殖棚污水外溢出口完成封堵,杜绝外溢风险。2.完成被污染沟渠治理,环境影响消除。3.养殖户规范养殖,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问题编号X3AH202411150053:1.养殖棚污水外溢出口完成封堵,杜绝外溢风险。2.完成被污染沟渠治理,环境影响消除。3.养殖户规范养殖,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问题编号D3AH202411180040:1.完成被污染沟渠治理,环境影响消除。2.养殖户规范养殖,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问题编号D3AH202410280035:1.规范化处置养鸡场旁边水沟内污水。2.完成水沟底泥清理。3.加强监管,严防问题反弹。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问题编号D3AH202411120020:经现场核查,信访问题涉及的养殖场位于栏杆镇栏西村袁庄组韩河西侧,共有8家蛋鸭养殖户11组养殖棚,其中5户存在粪污外溢现象,部分污水流入西侧农田排水沟,未发现直排韩河及焚烧塑料布、草料现象。目前,已有4户停养,其余4户共5组大棚在养,外溢口已封堵,原运动场已新设围栏防止粪污外溢,周边沟渠已清理,周边环境保持良好。
2、问题编号X3AH202411150053:经现场核查,该信访件涉及的养殖场与编号D3AH202411120020系同一问题点位。宿州市埇桥区新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已被吊销营业执照,附近共有8家蛋鸭养殖户11组养殖棚,其中5户存在粪污外溢现象,部分污水流入西侧农田排水沟,未发现直排韩河及焚烧塑料布、草料现象。目前,已有4户停养,其余4户共5组大棚在养,外溢口已封堵,原运动场已新设围栏防止粪污外溢,周边沟渠已清理,周边环境保持良好。
3、问题编号D3AH202411180040:经现场核查,该信访件涉及的养殖场与编号D3AH202411120020系同一问题点位。养殖场位于栏杆镇栏西村袁庄组韩河西侧,共有8家蛋鸭养殖户11组养殖棚,其中5户存在粪污外溢现象,部分污水流入西侧农田排水沟,未发现直排韩河及焚烧塑料布、草料现象。目前,已有4户停养,其余4户共5组大棚在养,外溢口已封堵,原运动场已新设围栏防止粪污外溢,周边沟渠已清理,周边环境保持良好。
4、问题编号D3AH202410280035: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为顺河镇鹤山村张由华肉鸡养殖场,因冲洗竹笆漏粪板的污水未规范收集,致部分污水流入场前小水沟。目前,该养殖场已停养,水沟已完成清淤,周边环境保持良好。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农业农村局0557—3921730
电子邮箱:宿州市农业农村局sznwyyz@126.com
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