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宿州市城管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9-12 11:06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三八街道华庭路北端摊贩占道经营,路面有油渍,油烟污染和噪音污染扰民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4年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三八街道华庭路北端摊贩占道经营,路面有油渍,油烟污染和噪音污染扰民”。受理编号:D3AH202411060041。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埇桥区委、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全天候治理游商摊贩占道经营。

2.加大路面冲洗保洁频率,清除路面油渍。

3.加强北段周边餐饮店油烟净化设备的使用和清洗。

4.规范商户扩音小喇叭的使用,避免扰民情况。

四、目标任务

1.及时治理游商摊贩占道经营、清除路面油渍、规范商户扩音小喇叭的使用。

2.加强油烟净化设备的使用和清洗。

3.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31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过整改,目前华庭路北端环境整洁,路面未有油渍,现场验收未发现游商占道,附近商铺油烟设备正常使用,能提供近期清洗证明。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3686068


2025年9月1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宿州市吾悦广场周边的餐饮店占道经营,餐饮油烟和噪音扰民;西苑新村的小吃车环境脏乱差,餐饮油烟和噪音扰民;馨云大市场周边的餐饮店占道经营,特别是张记碳锅,餐饮油烟和噪音扰民,油污和垃圾遍地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4年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宿州市吾悦广场周边的餐饮店占道经营,餐饮油烟和噪音扰民;西苑新村的小吃车环境脏乱差,餐饮油烟和噪音扰民;馨云大市场周边的餐饮店占道经营,特别是张记碳锅,餐饮油烟和噪音扰民,油污和垃圾遍地”。受理编号:X3AH202411100047。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埇桥区委、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四、重点措施

1.对该区域占道经营、噪音及小吃摊环境问题加强巡查,规范管理;

2.加大油烟管控力度,督促餐饮业经营户按要求使用油烟净化器;

3.加大路面冲洗保洁频率,清除路面油渍。

四、目标任务

规范商户经营,加强巡查监管。。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31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过整改,有效改善了吾悦广场周边、西苑新村小吃街、磬云大市场周边商户占道经营等问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3686068


2025年9月1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办事处上河城小区西门两侧两栋楼之间道路,长期存在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和商户出店经营的现象,垃圾满地、污水横流、异味刺鼻;西门两侧两排楼之间底商饭店油烟直排,饭店经营和食客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4年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办事处上河城小区西门两侧两栋楼之间道路,长期存在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和商户出店经营的现象,垃圾满地、污水横流、异味刺鼻;西门两侧两排楼之间底商饭店油烟直排,饭店经营和食客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受理编号:X3AH202411120024。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埇桥区委、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五、重点措施

1.对占道游商、出店经营现象进行集中治理。

2.对路面进行冲洗,加强垃圾清扫保洁,规范商铺经营,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3.督促涉及油烟排放的餐饮店按规定使用及清洗净化设备。

4.加强巡查,宣传引导,减少生活噪音影响。

四、目标任务

1.及时冲洗路面、清扫垃圾。

2.餐饮店按规定使用及清洗净化设备。

3.规范管理,加强日常巡查。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31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占道游商、出店经营现象减少,路面完成冲洗,加强垃圾清扫保洁,规范商铺经营,涉及油烟排放的餐饮店按规定使用及清洗净化设备,加强巡查,宣传引导,生活噪音影响减少。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3686068


2025年9月1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西关大街与大王庙巷交叉口宋园小区北侧围墙外,沿街餐饮店铺、小吃摊占道经营,油烟异味扰民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4年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西关大街与大王庙巷交叉口宋园小区北侧围墙外,沿街餐饮店铺、小吃摊占道经营,油烟异味扰民”。受理编号:D3AH202411170055。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埇桥区委、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六、重点措施

1.加大该区域餐饮经营户油烟管控力度,按要求使用并清洗油烟净化设备。

2.对该区域加强巡查监管,规范商户经营。

四、目标任务

1.餐饮经营户按要求使用并清洗油烟净化设备。

2.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31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规范商铺出店经营,劝阻游商占道,涉及油烟排放的餐饮店按规定使用及清洗净化设备,加强巡查宣传引导。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3686068


2025年9月1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三八街道银河社区水木清华小区与万达华城小区之间万兴路上的多家烧烤店(泥炉烧烤、纸包鱼芦岭烧烤、三碳长烧烤、金牛烧烤等)店外经营,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4年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三八街道银河社区水木清华小区与万达华城小区之间万兴路上的多家烧烤店(泥炉烧烤、纸包鱼芦岭烧烤、三碳长烧烤、金牛烧烤等)店外经营,油烟和噪声扰民”。受理编号:D3AH202411170009。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埇桥区委、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七、重点措施

1.对出店经营现象进行集中治理。

2.督促涉及油烟排放的餐饮店按规定使用及清洗净化设备。

3.规范商户扩音小喇叭的使用,避免扰民情况发生。

四、目标任务

1.指导餐饮店按规定使用及清洗净化设备。

2.规范商户扩音小喇叭的使用。

3.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31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对出店经营现象进行集中治理,涉及油烟排放的餐饮店已按规定使用及清洗净化设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3686068


2025年9月1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磬云大市场西门口、宿州西苑妇产医院靠近磬云北路侧,流动小摊贩占道经营,从下午5点持续到夜间,油烟和噪音扰民,地面油污堆积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4年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磬云大市场西门口、宿州西苑妇产医院靠近磬云北路侧,流动小摊贩占道经营,从下午5点持续到夜间,油烟和噪音扰民,地面油污堆积”。受理编号:D3AH202411180067。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埇桥区委、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八、重点措施

对该区域流动商贩进行规范管理,及时清理地面油污。

四、目标任务

游商不占道经营,同时降低噪音,地面干净整洁,商铺按规范使用油烟净化器。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31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对摊贩占道经营现象进行集中治理,涉及油烟排放的餐饮店已按规定使用及清洗净化设备,对地面进行及时打扫。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3686068


2025年9月1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宿州银河绿苑北区,29栋十六道面府饭店在小区开后门破坏绿化并用水泥硬化,17栋101、102室破坏绿化、砍伐公共树木硬化地面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4年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宿州银河绿苑北区,29栋十六道面府饭店在小区开后门破坏绿化并用水泥硬化,17栋101、102室破坏绿化、砍伐公共树木硬化地面”。受理编号:X3AH202411180046。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埇桥区委、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九、重点措施

督促存在问题的饭店和住户进行整改、恢复原状。

四、目标任务

恢复被占用的公共区域内的绿化。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31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对存在问题的饭店和住户进行整改,被毁坏的绿化区域已恢复原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3686068


2025年9月1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华夏世贸广场东侧,宿蒙路上餐饮店占道经营,油污遍地,噪音和油烟扰民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4年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华夏世贸广场东侧,宿蒙路上餐饮店占道经营,油污遍地,噪音和油烟扰民”。受理编号:X3AH202411190078。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埇桥区委、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十、重点措施

1.对产生油污及时清理。

2.及时清洗油烟净化器、维修密封不严净化器。

3.规范商户扩音小喇叭的使用,避免扰民情况发生。

四、目标任务

1.及时清理地面油污、清洗油烟净化器、维修密封净化器。

2.规范商户扩音小喇叭的使用。

3.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31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对地面残留的油污及时清理,商铺已及时清洗油烟净化器、维修密封不严净化器,已规范沿街商铺出店经营现象。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3686068


2025年9月1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埇桥区锦润悦府小区南侧东坪路两侧的餐饮店、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油烟、噪音严重扰民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4年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埇桥区锦润悦府小区南侧东坪路两侧的餐饮店、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油烟、噪音严重扰民”。受理编号:D3AH202411200019。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埇桥区委、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十一、重点措施

1.督促餐饮商户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保养,确保净化效果。

2.加大巡查力度、频次,规范管理出店经营及游商占道经营行为。

四、目标任务

1.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保养。

2.规范管理出店经营及游商占道经营行为,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31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规范沿街商铺出店经营现象同时督促商铺及时清洗油烟净化器、维修密封不严净化器,规范管理游商占道经营行为,确保油烟、噪音不扰民。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3686068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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