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9-08 11:23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关于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X3AH202411100061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符离镇道东富通搅拌站北700米路西一处大院内(原中铁十局所使用的院落)有石料加工厂,无任何手续,夜间生产扬尘和噪声污染扰民。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整改措施

1.全面深入排查问题线索。经查,该处大院正在修建停车场,施工期间产生扬尘、噪音污染问题。

2.责令施工现场严密覆盖物料,喷淋施工。

3.夜间、午间严禁高噪音作业。

四、目标任务

1.责令施工现场严密覆盖物料,喷淋施工。

2.夜间、午间严禁高噪音作业。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31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经现场核查,该大院已建设成为“宿州市埇桥区鑫桥停车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41302MA2NLDGJ98)。

2.目前该场所被符离镇政府用于暂时存放“打击非法盗采扣押的石料”,现场堆放大量石料和部分机械设备。

3.相关石料已作覆盖处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7-3321001

电子邮箱〔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szhbzhzfdd@sina.com


2025年9月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关于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X3AH202411140052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永安镇永中路原野楼轮窑厂内泽爵建材有限公司,夜间使用大型破碎机生产,噪音扰民;除尘降尘措施效果不佳,生产扬尘扰民;污水排放到附近的河道;大量物料露天堆放,厂区地面未硬化,产生扬尘扰民。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整改措施

1.责令企业做好降噪措施,符合噪声污染排放标准。

2.维修堵塞喷淋设施。

3.对露天堆放物料进行清理、入库存放。

四、目标任务

噪声污染排放符合标准,完成喷淋设施维修,露天堆放物料入库存放。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31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经核查,现场该企业未生产。

2.经核对该企业2025年5月30日自行检测报告,噪音、废气达标排放;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2.经现场查看,厂房中堵塞的喷淋设施已修复正常,可正常使用。

3.露天物料已清理,入库存放。

4.要求属地加强日常巡查,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7-3321001

电子邮箱〔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szhbzhzfdd@sina.com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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