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关于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X3AH202411050035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市埇桥区时村镇冲疃村中心有一约4万平方米的池塘,水体发黑发臭,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水体发黑发臭不属实;2.对池塘周围开展排查;3.清理池塘水面漂浮枯死落叶和周边的生活垃圾;4.对周边的群众进行引导宣传,禁止向池塘内倾倒或随意处理生活垃圾。
四、目标任务
1.完成对池塘周边生活垃圾的清理工作,确保水面的干净;2.保持池塘周边整洁。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31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完成该处池塘水面漂浮枯死落叶和周边生活垃圾清理工作,保持池塘水面、周边环境整洁;经监测,该水体不属于黑臭水体。
2.要求属地加强水体维护,及时清理水体周边垃圾,打捞枯死水草。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7-3915994
电子邮箱〔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sztr2017@163.com
2025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