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关于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X3AH202411180019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埇桥区206国道与吕寺三路交叉口北三百米雪鸽面粉有限公司对面粮库院内有一台无手续破碎机,全天生产噪音和扬尘污染扰民。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整改措施
1.要求该企业对破损路面提升改造。
2.做好车间密闭措施。
3.对破碎设备加装隔音围挡,降低噪音影响。
四、目标任务
1.完成破损路面提升改造,做好车间密闭措施。
2.破碎设备车间加装隔音围挡,降低噪音影响。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雪鸽面粉有限公司对面粮库院内为宿州市利楷环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4万立方米路面砖生产项目,已办理环保手续并配套安装治污设施。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破损路面已提升改造,生产车间已采取密闭措施,破碎车间已加装隔音围挡。要求属地加强企业日常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7-3903010
电子邮箱〔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 52399930@qq.com
2025年9月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关于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D3AH202411030058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永兴纸业有限公司:1.锅炉排放不达标的黑烟,厂区周边异味刺鼻;2.污水未经处理排入厂区南侧20米的河沟内,目前河水发黑发臭。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整改措施
1.经核查,问题1排放锅炉排放不达标的黑烟和问题2不属实。
2.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维修破损车间。
四、目标任务
1.完成破损厂房的修复,及时做好车间密闭。
2.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做到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现场核查情况:1.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破损的厂房已修复。经查询“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该企业2025年4月份以前锅炉废气排放无日均值超标情况,2025年4月份以后锅炉停用,使用电厂集中供热。核查该企业2025年4月份自行监测报告,未发现无组织废气排放超标情况。2.厂区的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纳入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南侧的沟渠为生产沟,河水微浑无异味,经检测结果不属于黑臭水体。要求属地加强企业日常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7-3903010
电子邮箱〔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 52399930@qq.com
2025年9月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关于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D3AH202411120029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永兴纸业有限公司,锅炉排放的废气不达标。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整改措施
加强企业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措施。
四、目标任务
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做到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现场核查情况: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破损的厂房已修复。经查询“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该企业2025年4月份以前锅炉废气排放无日均值超标情况,2025年4月份以后锅炉停用,使用电厂集中供热。要求属地加强企业日常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7-3903010
电子邮箱〔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 52399930@qq.com
2025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