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8-19 09:50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D3AH202411170048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4年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D3AH202411170048号问题:东坪路锦润浴池机器运转噪音扰民。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埇桥区委、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对水泵进行检修,将落水管道向北侧挪移以远离居民窗户,加装弹性减振软管避免与建筑物接触,减少共振。

四、目标任务

完成落水管道挪移改造和管道减振器加装,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五、完成时限

2025年9月30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目前已整改完成,噪音测试符合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0557-3060011

电子邮箱: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sfgzxwyk@163.com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D3AH202411030055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4年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D3AH202411030055号问题:东坪路锦润浴池机器运转噪音扰民,南边的大型冷库压缩机也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埇桥区委、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水泵进行检修,将落水管道向北侧挪移以远离居民窗户,加装弹性减振软管避免与建筑物接触,减少共振。

2.责令负责人检修设备,加装花洒分散水流以降低落差,同时禁止设备在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时段运行

四、目标任务

完成落水管道挪移改造和管道减振器加装,休息时段停止冷库压缩机的运行,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五、完成时限

2025年9月30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目前已整改完成,噪音测试符合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0557-3060011

电子邮箱: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sfgzxwyk@163.com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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