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D3AH202411170048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4年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D3AH202411170048号问题:东坪路锦润浴池机器运转噪音扰民。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埇桥区委、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对水泵进行检修,将落水管道向北侧挪移以远离居民窗户,加装弹性减振软管避免与建筑物接触,减少共振。
四、目标任务
完成落水管道挪移改造和管道减振器加装,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五、完成时限
2025年9月30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目前已整改完成,噪音测试符合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0557-3060011
电子邮箱: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sfgzxwyk@163.com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D3AH202411030055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4年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D3AH202411030055号问题:东坪路锦润浴池机器运转噪音扰民,南边的大型冷库压缩机也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埇桥区委、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水泵进行检修,将落水管道向北侧挪移以远离居民窗户,加装弹性减振软管避免与建筑物接触,减少共振。
2.责令负责人检修设备,加装花洒分散水流以降低落差,同时禁止设备在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时段运行
四、目标任务
完成落水管道挪移改造和管道减振器加装,休息时段停止冷库压缩机的运行,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五、完成时限
2025年9月30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目前已整改完成,噪音测试符合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9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0557-3060011
电子邮箱: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sfgzxwyk@163.com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