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宿州市城管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8-13 16:45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2024年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X3AH202411140049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4年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X3AH202411140049号问题:宿州市沱河南岸埇桥区丽水苑北侧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污染地下水。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埇桥区委、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已对该区域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全封闭清运。

2.垃圾清理后对该处区域进行平整绿化。

四、目标任务

强化环保处置工作,做到分类处置及全封闭清运处理;实施绿化封闭式管理,对该处开放区域进行绿化,外围建设围挡并设立公益环保和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目前已对空地内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置及全封闭清运处理,为防止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对该地块外围设置围挡进行封闭,并在围挡和附近处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在清运完后在现场深挖取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686068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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