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关于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X3AH202411080003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市埇桥区经济开发区曼特波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从2018年8月起至2019年6月,租赁雄峰药业有限公司厂房,将大量银铝粉填埋宿州市雄风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同时打深井将近千吨工业废水排入厂区地下,将约80吨银铝浆倾倒厂内雨水管网和厂内50亩用地内,导致附近居民生活用水污染,养殖鱼类大量死亡。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整改措施
1、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消除环境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2、督促宿徐园管委会委托第三检测机构对本信访件反映的宿州市雄峰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土壤和地下水再次进行检测。
四、目标任务
1.完成土壤和地下水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
2.加强环境管理,巩固工作成效。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现场调阅宿州市雄峰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土壤和地下水的检测报告,相关指标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宿州市埇桥区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制定跟踪监测方案,对相关区域铝特征因子持续开展跟踪监测。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7-3903010
电子邮箱〔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 52399930@qq.com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