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例行第三轮转办第二十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砖厂运煤车辆跑冒滴漏问题严重,车辆尾气排放不达标,影响市民正常生活。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与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
三、重点措施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县区工信部门联合交通、农机、属地乡镇开展砖瓦窑企业运输车辆专项排查,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运煤车辆必须手续齐全、合法合规、尾气排放达标。
(二)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联合县区工信部门加强对进出砖瓦窑企业车辆督查检查,督促企业对进出砖厂运输车辆做好冲洗喷淋和覆盖封闭工作,整治脱落扬撒、跑冒滴漏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求县区工信部门和属地乡镇严格压实企业、属地和部门三方责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帮扶指导砖瓦窑企业不断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四、目标任务
(一)砖瓦窑企业运输车辆证照齐全、排放达标。
(二)运输煤矸石车辆做好覆盖封闭工作,杜绝脱落扬撒、跑冒滴漏等违法行为。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砖瓦窑企业均加强运输煤矸石车辆管理,做好冲洗喷淋和覆盖封闭工作,严禁脱落扬撒、跑冒滴漏等违法行为,符合验收销号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045485
电子邮箱: zonghekehxm@126.com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