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6-11 15:04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关于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D3AH202410290064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经济开发区金海街道金河路与金海路交叉口南方香格里拉小区,东南方向的工业区下午五点至次日上午八点散发出酒糟、化学品味等刺鼻异味,举报人认为异味来源于中元化工、新宇药业、安特集团酒精分厂等企业。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1.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达标排放。

2.制定设备检修、维护制度,规范设备检修、维护程序。

四、目标任务

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30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查,中元化工集团转鼓抽滤车间完成密闭,废气处理工序完成密闭,废气处理底端完成防水防渗处理,废气检测报告显示为合格;安特集团车间完成密闭,使用双碱洗处理废气,臭气检测报告显示为合格;新宇药业集团车间完成密闭,集中收集处理异味,臭气检测报告显示为合格。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7-3912205

电子邮箱〔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 szdaqiban@163.com


2025年6月11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市埇桥循环经济示范园是国家级农村创新创业园区。调查人员随机抽查了园区5家企业,发现均存在环境问题。安徽盛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应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但调查发现, 该企业在废水收集池内私设潜水泵,将生产废水偷排至厂外水坑。 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40282毫克/升。进一步调查发现,该企业为掩盖偷排行为,用大量循环冷却水稀释水坑内废水。 宿州市创业工贸有限公司在厂区西侧围墙处,违规设置2个排污口,将生产、生活污水直排围墙外水沟。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322毫克/升,超地表水Ⅲ类标准 15.1倍。 此外,鑫佳丽门业、盛林环保科技等企业在用的生物质锅炉, 未配备高效除尘设施。弘大科技种业有限公司搅拌工序粉尘外逸。 园区一无名塑料颗粒加工厂生产车间内烟气弥漫,秩序混乱。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责令安徽盛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立即拆除私设的水泵及管道,对厂外水坑内废水和淤泥进行规范收集并无害化处理;按要求对生物质锅炉加装高效除尘等设施;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2.责令宿州市创业工贸有限公司立即封堵所有违规设置的排污口,拆除相关设备,对水沟污水和淤泥进行规范收集并无害化处理,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3.责令鑫佳丽门业按要求对生物质锅炉加装高效除尘等设施。

4.责令弘大科技种业有限公司改造搅拌设备粉尘收集系统,更换老旧破损风道,防止搅拌过程中粉尘外泄。

5.责令无名塑料颗粒加工厂规范整治,若达不到相关生产要求,依法依规予以关停取缔;对该处场地加强监管,严格遵循相关环保要求进行设计生产。

6.全面排查园区内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问题清单,督促指导企业规范整改到位。

7.加强园区企业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目标任务

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涉及企业生态环境问题分类整治到位,治污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园区企业日常巡查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30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安徽盛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生产废水收集池内的水泵、软管已拆除,厂外水坑内废水和淤泥已按规范要求进行收集处理;同时对生物质锅炉安装一套布袋除尘设备,生态环境部门已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宿州市创业工贸有限公司违规设置的排污口已封堵,相关设备已拆除,水沟污水和淤泥已按规范要求进行收集处理,生态环境部门已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3.宿州市鑫佳丽门业有限公司对生物质锅炉加装一套高效布袋除尘设备,查看该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4.安徽弘大科技种业有限公司已对搅拌设备粉尘收集系统进行改造,更换老旧破损风道,防止搅拌过程中粉尘外泄。

5.无名塑料颗粒加工厂已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现场已清理完毕。

6.城东新区发展促进中心已开展园区内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全面排查。

7.城东新区发展促进中心已加强园区企业日常巡查监管,建立了隐患排查问题清单。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7-3903010

电子邮箱〔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 52399930@qq.com


2025年6月11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关于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D3AH202410240019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南方香格里拉小区10月23日夜间11点半,有刺鼻性气味,投诉人认为是新宇药业偷排废气导致。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要求新宇药业对104车间无组织逸散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四、目标任务

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30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该企业对104车间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并安装两台臭氧发生器对收集的废气进行处理,查看该企业自行检测报告,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显示臭气浓度达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7-3903010

电子邮箱〔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 52399930@qq.com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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