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X3AH202411080053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举报人认为宿州市马路扬尘、工地扬尘、交通运输扬尘污染严重。特别是砖厂运煤车辆跑冒滴漏问题严重,车辆尾气排放不达标,影响市民正常生活。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住建局。
三、重点措施
按“六个百分百”要求,督促落实工程建设各主体责任,加强对在建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巡查。
四、目标任务
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5 年 12 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施工现场已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62156
电子邮箱:361992120@qq.com
2025年6月5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X3AH202411160073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青山上合院项目施工工地,裸土未覆盖,扬尘扰民,建筑垃圾就地回填。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住建局。
三、重点措施
1.清除现场回填建筑垃圾,督促责任单位按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开展现场垃圾处置工作;
2.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
四、目标任务
1.完成垃圾集中堆放点的设置,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在垃圾堆放点,科学处置;
2.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到位;
3.日常监管有效落实到位。
六、完成时限
2025 年 12 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现场已完成垃圾集中堆放点的设置,现场建筑垃圾已集中堆放;2.施工现场裸土已全部覆盖。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62156
电子邮箱:361992120@qq.com
2025年6月5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D3AH202411020054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支河镇政府向东150米处五号沟,村民李某向河道倾倒建筑垃圾,垃圾高度超过沿岸水泥路高度。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清理现场建筑垃圾。
2.加强宣传,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四、目标任务
1.完成现场建筑垃圾清理并恢复原貌。
2.加强日常管理巡查,杜绝问题反弹。
七、完成时限
2025 年 6 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现场已经清理干净,无任何杂物。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62156
电子邮箱:361992120@qq.com
2025年6月5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X3AH202411030021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市奥体中心项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随意堆放,覆盖用的抑尘网网眼太大起不到抑尘作用,现场扬尘严重。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教体局。
三、重点措施
1.现场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
2.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
四、目标任务
1.完成垃圾集中堆放点的设置,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在垃圾堆放点,科学处置;
2.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到位;
3.日常监管有效落实到位。
八、完成时限
2025 年6 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现场已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施工场地已按“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到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62156
电子邮箱:361992120@qq.com
2025年6月5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X3AH202411030023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市城投公司的安置房“五一”花园项目,施工现场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产生扬尘污染,场地内建筑垃圾未按规定处置,直接用于工地回填。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城投集团。
三、重点措施
1.安排施工单位将已回填的建筑垃圾全部清理;
2.项目设置专职岗位人员监督土方回填工作,避免建筑垃圾回填;
3.项目设立高空管理制度,明确禁止任何人在施工现场抛撒建筑垃圾,对违规者进行相应处罚;
4.在施工现场内部设置建筑垃圾堆放处,集中清运。
四、目标任务
建筑垃圾全部按照要求处理,回填土内的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出场。
九、完成时限
2025 年 6 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现场的建筑垃圾已清理,施工已按“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到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62156
电子邮箱:361992120@qq.com
2025年6月5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X3AH202411160075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为X3AH202411030023信访件办理情况不认可:1.举报人认为调查处理情况中“经核实,五一花园项目室内工作目前已完成,现场施工不够规范存在一定的扬尘污染现象。局部存在建筑垃圾未及时外运情况。项目现场回填已经基本结束,没有发现使用建筑垃圾回填场地的情况”与实际不符,该施工单位只是用防尘网将裸土遮盖,未对建筑垃圾回填情况进行核查;2.场地最西边填埋大量建筑垃圾。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城投集团。
三、重点措施
1.安排施工单位将已回填的建筑垃圾全部清理;
2.项目设置专职岗位人员监督土方回填工作,避免建筑垃圾回填;
3.项目设立高空管理制度,明确禁止任何人在施工现场抛撒建筑垃圾,对违规者进行相应处罚;
4.在施工现场内部设置建筑垃圾堆放处,集中清运。
四、目标任务
建筑垃圾全部按照要求处理,回填土内的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出场。
十、完成时限
2025 年 6 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现场的建筑垃圾已清理,施工已按“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到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62156
电子邮箱:361992120@qq.com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