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X3AH202411140062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市埇桥区东关大街望淮桥东侧,德力西电气和城东照明电线电缆,常年将灯具摆放店外,散发强烈刺眼光照,光污染扰民。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现场责令德力西电气和城东照明两家灯具店立即关闭室外展示灯具电源,室外悬挂灯具及展示架移至室内。
2.强化日常监管,严防灯具店室外展示灯具灯光扰民。
四、目标任务
1.室外悬挂灯具及展示架移至室内。
2.强化日常监管,严防灯具店室外展示灯具灯光扰民。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30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德力西电气和城东照明电线电缆两家店铺已经入店经营且告知店家不许在室外展示灯具灯光扰民。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反复出现。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686068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4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一季度省警示片交办的陈河环境整治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陈河位于宿州市南部,流经宿州经开区约5公里。2017年,宿州市对该河道开展了综合整治。调查发现,陈河环境整治不到位,汇水区域的鞋城二路桥、三路桥、六路桥旁多个排口有污水排入陈河,整条河呈“三色”河,上游灰色、中游白色、下游绿色,恶臭明显。在陈河取样监测,化学需氧1227毫克/升、氨氮27.4毫克/升、总磷12.5毫克/升,分别超过地表水IⅢ类标准60.4 倍、26.4倍、61.5倍。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1.对陈河沿河小区和宿州经开区雨污分流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形成问题清单,确保整治到位。
2.全面排查整治陈河沿线市政管网雨污混接、坍塌淤堵等病害问题,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3.对陈河开展清淤疏浚、综合整治,改善水环境。
四、目标任务
沿河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到位,消除黑臭水体;宿州市经开区雨污分流到位,污水得到全部收集处置。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30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现场核查目标点位已完成清淤,目前水质达标,消除了黑臭水体。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36097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4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3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的D3AH202411060005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泗县虹城街道东关社区泗县人民医院南门红星美凯龙对面的30多家流动小摊无证经营,全天油烟和噪音扰民。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泗县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督促符合条件的经营户办理健康证,产生油烟的经营户增添油烟处理设施。
2.依法依规为流动摊点办理营业执照和备案登记,加强后期管理。
四、目标任务
1.疏导点处经营的食品摊贩进行经营备案,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
2.产生油烟较大的摊点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3.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避免经营噪声。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30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疏导点处经营的摊贩办理了健康证,进行了食品经营备案,证件正常悬挂;产生油烟较大的2家摊点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正常使用;摊点商贩已停止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避免经营噪声扰民。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686068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