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6-03 14:47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的交办问题“土桥村小孙庄南面400-500米处,明阳集团建设的风力发电风机组12、13号,风大时噪音扰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土桥村小孙庄南面400-500米处,明阳集团建设的风力发电风机组12、13号,风大时噪音扰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

二、整改实施主体

灵璧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约谈明阳公司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灵北风电场项目12、13号风机噪声,减轻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2.明阳公司通过增设隔音板、加注润滑油、分时段降低风机运行功率、维护机械设备等技术手段降低风机运行时产生产环境噪声。

3.积极和附近居民沟通,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四、目标任务

组织尹集镇人民政府、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对交办问题开展现场核查工作,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措施。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30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现场核查发现:风机塔基散热风扇已更换并增设隔音板,F12、F13号风机已经改装静音风扇,并对风扇四周及顶部进行围挡;增加F12、F13号风机维护频次,对F12、F13号风机主轴承、偏航齿轮、变桨齿轮等关键部位加密油脂检查和加注润滑油,确保机械部件运转顺畅;现在查看24年11月、25年5月两次噪音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均在要求范围内,予以通过验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3918033

电子邮箱:szdaqiban@163.com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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