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宿州市农业农村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5-27 15:44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埇桥区8件)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问题编号D3AH202410220004:沿陈马路北侧,所有的公共厕所均存在污水渗漏到路面、厕所旁水塘的情况。

2、问题编号X3AH202411040029:宿州市埇桥区芦岭镇芦南村邢吴村民组吴某友开设的养殖场恶臭扰民,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3、问题编号D3AH202411110015:北杨寨行政管理区大张村大陈村的温氏北杨寨种猪厂,猪粪便异味扰民。

4、问题编号X3AH202411180026:埇桥区经济开发区北杨寨大张村大陈村温氏北杨寨种猪场无除臭设施;场区污水储存池未做防渗漏措施,导致污水渗入地下,污染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污水处理设施损坏,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外排;场区粪污随意堆放,消纳场地面积不足无法达到消纳要求。

5、问题编号X3AH202411250017:北杨寨大张村温氏养猪场:1.未安装除臭设施,有机粪棚未密闭,臭味严重扰民;2.该场西南方存在两处建筑垃圾堆放;3.环保设施附近多处渗坑直排污水。

6、问题编号X3AH202411180027:秦圩村温氏种猪场臭味难闻,未配备除臭设施,场内污水存储池未做防渗漏设施,导致污水渗入地下污染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场区内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污水直排外环境。

7、问题编号X3AH202411190108:1.秦圩温科猪场,场区内污水池未作防渗措施,污染地下水;2.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场区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周边水沟,污染河流;3.养殖异味严重扰民。

8、问题编号X3AH202411250034:秦圩村温氏养猪场:1.猪粪棚未密闭,臭味扰民;2.该场污水直排河道,污染河流水质;3.该场环保设备损坏,无沼气处理设备。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整改措施

1、问题编号D3AH202410220004:1.对2处出现渗水情况的公厕化粪池进行扩容重建,并做好防水措施,对公厕周边环境进行整治。2.对陈马路沿线5处公厕的化粪池进行清理和转运处理,避免出现渗透情况。3.举一反三,加强对公厕的维护管理,加强周边环境整治。

2、问题编号X3AH202411040029:1.清理粪污。2.建立集污池。

3、问题编号D3AH202411110015:责令温氏北杨寨种猪厂采取措施,降低养殖异味影响。1.对泄压口增加除臭网,配备喷淋装置。2.增加除臭刘喷洒频率,一天2次,除臭剂配比提高至1:100。

4、问题编号X3AH202411180026:1.对泄压口增加除臭网,同时配备喷淋装置。2.增加除臭剂的喷洒频率,由一天1次改为一天2次,同时将除臭剂配比由1:200倍提高到1:100倍,并根据异味情况适时增加猪舍外的除臭剂喷洒工作。

5、问题编号X3AH202411250017:1.对泄压口增加除臭网,同时配备喷淋装置。2.增加除臭剂的喷洒频率,由一天1次改为一天2次,同时将除臭剂配比由1:200倍提高到1:100倍,并根据异味情况适时增加猪舍外的除臭剂喷洒工作。3.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6、问题编号X3AH202411180027:1.猪舍配套除臭网,并配套喷淋除臭设备,在场内外使用洒水车喷洒除臭。2.对猪舍加大除臭剂喷洒次数,对猪舍进行严封闭,防止臭味扩散。

7、问题编号X3AH202411190108:1.猪舍配套除臭网,并配套喷淋除臭设备,在场内外使用洒水车喷洒除臭。2.对猪舍加大除臭剂喷洒次数,对猪舍进行严封闭,防止臭味扩散。

8、问题编号X3AH202411250034:1.猪舍配套除臭网,并配套喷淋除臭设备,在场内外使用洒水车喷洒除臭。2.对猪舍加大除臭剂喷洒次数,对猪舍进行严封闭,防止臭味扩散。

四、整改标准

1、问题编号D3AH202410220004:对2处出现渗水情况公厕化粪池进行扩容重建并做好防渗措施,同时对公厕周边环境进行优化。

2、问题编号X3AH202411040029:1.建立集污池,做好雨污分流。2.清理粪污,保持好厂区环境卫生。

3、问题编号D3AH202411110015: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问题编号X3AH202411180026:1.泄压口增加除臭网,同时配备喷淋装置。2.增加除臭剂的喷洒频率,并根据异味情况适时增加猪舍外的除臭剂喷洒工作。

5、问题编号X3AH202411250017:1.泄压口增加除臭网,同时配备喷淋装置。2.增加除臭剂的喷洒频率,并根据异味情况适时增加猪舍外的除臭剂喷洒工作。3.完成建筑垃圾清理,保持厂区及周围环境卫生。

6、问题编号X3AH202411180027:1.对泄压口增加除臭网,同时配备喷淋装置。2.增加除臭剂的喷洒频率,并根据异味情况适时增加猪舍外的除臭剂喷洒工作。

7、问题编号X3AH202411190108:1.对泄压口增加除臭网,同时配备喷淋装置。2.增加除臭剂的喷洒频率,并根据异味情况适时增加猪舍外的除臭剂喷洒工作。

8、问题编号X3AH202411250034:1.对泄压口增加除臭网,同时配备喷淋装置。2.增加除臭剂的喷洒频率,并根据异味情况适时增加猪舍外的除臭剂喷洒工作。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问题编号D3AH202410220004:经现场核查,支河镇沿陈马路北侧共7座公厕,其中2座公厕有污水渗漏情况,目前已完成扩容重建,并重新做了防渗处理;其余5座公厕正常运转,周边环境保持良好。

2、问题编号X3AH202411040029:经现场核查,该养殖户已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新建化粪池一座,能够做到雨污分流,周边环境保持良好,无异味。

3、问题编号D3AH202411110015:经现场核查,宿州市埇桥区北杨寨种猪场粪污处理设施齐全且正常运行,已对泄压口增设 除臭网和喷淋设备,并提高除臭剂浓度和喷洒频率,周边环境保持良好,无异味。

4、问题编号X3AH202411180026:经现场核查,该信访件涉及的养殖场与编号D3AH202411110015系同一问题点位。宿州市埇桥区北杨寨种猪场粪污处理设施齐全且正常运行,未发现粪污直排等现象,目前该场已对泄压口增设 除臭网和喷淋设备,并提高除臭剂浓度和喷洒频率,周边环境保持良好,无异味。

5、问题编号X3AH202411250017:经现场核查,该信访件涉及的养殖场与编号D3AH202411110015系同一问题点位。宿州市埇桥区北杨寨种猪场粪污处理设施齐全且正常运行,未发现粪污直排等现象,目前该场已对泄压口增设 除臭网和喷淋设备,并提高除臭剂浓度和喷洒频率,建筑垃圾已完成清理,周边环境保持良好,无异味。

6、问题编号X3AH202411180027:经现场核查,宿州市埇桥区灰古镇秦圩村种猪场粪污处理设施齐全且正常运行,未发现粪污直排等现象,目前该场已对泄压口增设 除臭网和喷淋设备,并提高除臭剂浓度和喷洒频率,周边环境保持良好,无异味。

7、问题编号X3AH202411190108:经现场核查,该信访件涉及的养殖场与编号X3AH202411180027系同一问题点位。宿州市埇桥区灰古镇秦圩村种猪场粪污处理设施齐全且正常运行,未发现粪污直排等现象,目前该场已对泄压口增设 除臭网和喷淋设备,并提高除臭剂浓度和喷洒频率,周边环境保持良好,无异味。

8、问题编号X3AH202411250034:经现场核查,该信访件涉及的养殖场与编号X3AH202411180027系同一问题点位。宿州市埇桥区灰古镇秦圩村种猪场粪污处理设施齐全且正常运行,未发现粪污直排等现象,目前该场已对泄压口增设 除臭网和喷淋设备,并提高除臭剂浓度和喷洒频率,周边环境保持良好,无异味。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农业农村局0557—3921730

电子邮箱:宿州市农业农村局sznwyyz@126.com


2025年5月27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编号X3AH202411050058)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编号X3AH202411050058:宿州市砀山县葛集镇李安村林场西边多家养鸭厂,养殖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北侧河沟内,散发刺鼻性气味,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二、整改实施主体

砀山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全面排查养殖户的排污、治污设施,建设符合标准的沉淀池。

2对养殖场附近纳污沟渠进行清理清淤。

四、目标任务

1.养殖户规范养殖,不对外部环境造成污染,不影响群众生活。

2.沟渠得到治理。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查,砀山县葛集镇李安村林场西边共有养殖户4户14个养殖大棚(实为15个,其中1个已拆除),均已按照标准建设沉淀池,雨污分流设施完善,北侧河沟已清理干净,周边环境保持良好,无明显异味。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农业农村局0557—3921730

电子邮箱:宿州市农业农村局sznwyyz@126.com


2025年5月27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编号X3AH202411050064)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编号X3AH202411050064:砀山县官庄坝镇刘楼大队下河陈庄村西北树林内有十多家养鸭场,养殖粪污乱排,气味难闻,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二、整改实施主体

砀山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经核实,投诉反映养鸭场的实际位置为山东省单县杨楼镇郑店村,砀山县官庄坝镇刘楼大队下河陈庄村辖区无养鸭场。

2.砀山县已将该问题移交山东省单县相关单位办理。

四、目标任务

与山东单县联系,协助并持续跟踪办理情况。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查,投诉反映养鸭场的实际位置为山东省单县杨楼镇郑店村,砀山县官庄坝镇刘楼大队下河陈庄村辖区内无养鸭场,该问题已由山东单县杨楼镇跟踪办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农业农村局0557—3921730

电子邮箱:宿州市农业农村局sznwyyz@126.com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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