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3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的X3AH202410240021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市恒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使用外挂作弊器审验车辆,将混合气体接入环保分析仪代替汽车尾气,出具虚假报告。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1.对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要求宿州市恒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开展检验检测活动。
四、目标任务
1.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2.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30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已针对该公司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经现场抽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该公司自被处罚至今,未发现出具虚假报告行为。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73921400
电子邮箱〔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75282726@qq.com
2025年5月27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3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的X3AH202410240020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市汉永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使用外挂作弊器审验车辆,将混合气体接入环保分析仪代替汽车尾气,出具虚假报告。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要求宿州市汉永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开展检验检测活动。
四、目标任务
1.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2.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30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已针对该公司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涉及车辆已召回重检;经现场抽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该公司自被处罚至今,未发现出具虚假报告行为。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73921400
电子邮箱〔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75282726@qq.com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