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2-10 16:15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国家要求石龙湖2015年达到Ⅲ类水质。宿州市石龙湖水质不但未达到Ⅲ类,反而由2014年时的IV类降为2020年的V类。石龙湖治理工作不到位。泗县虽于2018年、2020年分别印发治理工作方案,但相关要求落实不力,工作目标屡定屡空流域污染问题仍较为突出。入湖支流龙须沟沿线大路口乡生活污水截污不彻底,污水下河现象仍然存在。石龙湖周边的大路口乡、墩集、丁湖镇等污水处理厂长期出水超标或运行不正常;流域范围内墩集镇周庄大沟重度黑臭。”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国家要求石龙湖2015年达到Ⅲ类水质。宿州市石龙湖水质不但未达到Ⅲ类,反而由2014年时的IV类降为2020年的V类。石龙湖治理工作不到位。泗县虽于2018年、2020年分别印发治理工作方案,但相关要求落实不力,工作目标屡定屡空流域污染问题仍较为突出。入湖支流龙须沟沿线大路口乡生活污水截污不彻底,污水下河现象仍然存在。石龙湖周边的大路口乡、墩集、丁湖镇等污水处理厂长期出水超标或运行不正常;流域范围内墩集镇周庄大沟重度黑臭。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石龙湖水质超标情况进行溯源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制定石龙湖流域综合整治方案。2.围绕“引河入湖、破塘扩湖、环路护湖”三大工程,开展入河截污工作,在石龙湖入口陈桥处建设节制闸,降低入湖支流对石龙湖本体水质的影响。3.加强流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强化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对流域内大路口镇、墩集镇、丁湖镇污水处理厂分别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提标扩容改造,做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4.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治理等方式,对墩集镇周庄大沟等黑臭水体开展溯源整治。5.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实现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负增长目标。严格规范流域内畜禽、水产养殖行为。6.充分发挥河长作用,压实相关部门治理保护职责。

四、目标任务

流域内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置,石龙湖水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查:1.泗县已制定《泗县石龙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完成污染源溯源分析等工作:2引河入湖、破塘扩湖、环路护湖"三大工程已相继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项目治理效果基本达到了入河截污,清淤疏浚的目的;3.流域内大路口镇、墩集镇、丁湖镇污水处理厂已分别制定“一厂一策", 实施提标扩容,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能够正常运行;4.墩集镇周庄大沟黑臭水体溯源整治已完成,水质情况符合验收要求;5.强化了农业面源污染管控,石龙湖湿地保护区内非法畜禽养殖已完成整改、取缔,全县农药、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6.河长工作扎实开展,部门合力逐步形成。泗县石龙湖断面2024年水质均值为湖泊IV类,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监督电话〔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551-62376218

电子邮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897346864@qq.com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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